海南省教育厅日前印发《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明确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分3个批次进行,从7月9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

据了解,今年我省考生高考成绩以单科标准分和综合标准分的形式公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实际获得分数公布。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凭报考卡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询本人的成绩。

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普通类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艺术类(统招)、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各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艺术校考设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特殊类型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本科普通部分的普通类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高职(专科)部分,须面试的高职(专科)提前批设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提前普通类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术类、体育类各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高职(专科)批各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各批次按志愿录取结束后,省考试局组织还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数量与各批次设置院校专业组的志愿数量相同。

普通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普通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且选考科目必须满足拟报考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

有资格报考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考生,既可以填报在本科普通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也可以填报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但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必须在相应的界面填报。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志愿的投档安排在本科普通类投档之后进行

在本科提前部分或专科提前批中,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如果分别填报了在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则不能再填报在本科提前部分的普通类或专科提前批普通类招生院校专业组志愿;如两个科类考生填报了在本科提前部分的普通类或专科提前批普通类招生院校专业组志愿,则不能再填报在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如在本科提前普通类或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则可以填报在其它批次普通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

本科提前普通类、须面试的专科提前批、本科艺术校考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本科提前部分的艺术类、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本科普通批、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艺术类、高职(专科)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等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据悉,今年我省考生的高考总分包括高考综合分和照顾加分之和。其中高考综合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普通类的考生以高考总分作为投档成绩;艺术(非“校考”)类考生高考总分、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分别以各专业类别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成绩;体育类考生高考总分、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总分作为投档成绩。

省教育厅确定了今年高考全国性加分项目及分值: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加3分。

5.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3分。

6.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且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的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并毕业,同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及分值: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满五年(引进优秀人才和现役军人及其子女满三年),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所在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且在这些地区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汉族考生,加3分。

3.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加6分。

4.农村人口独生子女,加3分。

此外,省教育厅、省考试局将联合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收取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面试辅导费等的中介机构、网站和APP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查处有关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