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海口市检测出1例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者,经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确认,为新冠肺炎病例(轻型)。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发布《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暂停商业性演出和集聚性活动举办,尽量减少各类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通知要求,海口全市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型场所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预约游览消费、实名登记、测温扫码、 佩戴口罩,通风消毒、“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同时要求所属员工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配合各项防疫工作。 

  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要及时关注疫情动态,加强风险研判,优化产品供给,强化关键环节管理,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得开展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机票+酒店”业务,也不得从中高风险地区揽客来琼旅游。导游带团过程中,严格落实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加强行前排查,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必须佩戴口罩。发现体温异常、非“绿码”者及时报告属地防疫部门,并配合做好隔离和流调等相关防疫工作。 

  各宾馆酒店要认真落实实名登记、测温扫码、佩戴口罩,定期消毒、“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提醒游客就餐时保持距离, 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加强食品采购环节管理,做好食品防疫安全工作。 

  各旅游景区 A 级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游客接待上限,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督促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措施;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人流引导和疏导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及时做好行程核验等疫情防控措施,以及密闭经营场所的清洁、消毒、 通风等工作,加强对员工健康跟踪管理。

  通知还要求,强化网吧、娱乐场所(歌舞、游戏、游艺娱乐场)、文化场馆等室内场所疫情防控,采取实名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间隔就座、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措施。

  海口各区旅文局、各局属单位、各行业协会和旅文企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遇有突发事件应迅速处置,在第一时间向属地防疫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及时向海口市旅文局报告。

  此外,自即日起,海口市旅文局将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区旅文局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督查旅文企业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苗接种情况等工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对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一律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