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5起有偿补课典型案例

  极少数中小学教师缺乏纪律意识,有偿补课问题仍屡禁不止

  10月11日,海南省教育厅对目前查处的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今年7月,省教育厅启动了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极少数中小学教师缺乏纪律意识,有偿补课问题仍屡禁不止。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结合我省师德专题教育、作风整顿建设年、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部署,对违反师德行为敢于“亮剑”,持续保持查处师德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方和学校,将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起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典型案例

  一、2021年7月,琼海市某学校教师王某某和杜某某接受本班学生家长约请对部分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琼海市教育局决定,给予王某某警告处分,扣发2021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奖,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评优评先,调离原单位;对杜某某进行诫勉谈话,扣发2021年度下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50%年终奖,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评优评先。

  二、2021年7月,澄迈县金江镇某学校教师李某某、唐某某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有偿补课。澄迈县教育局给予李某某、唐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

  三、2021年7月,屯昌县某学校教师王某某违规开设辅导班进行有偿补课。屯昌县教育局给予王某某行政警告处分。

  四、2021年7月,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某学校陈某某、刘某某、符某某、符某、韩某等5人违规开设辅导班进行有偿补课,收取补课费共计6000元。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对5名在职临聘教师作出辞退处理,并要求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大排查、大整治的专项活动。

  五、三亚市某中学在放暑假前,向2022届高三学生每人收取补课费1500元,原计划暑假期间提前一个月补课,后因疫情未实施。三亚市教育局责令某中学清退所收的补课费,对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学校及学校负责人本年度评先资格,取消学校高三年级所有班主任本年度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