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廉乐东微信公众号

  为深入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和维护好群众利益,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烈信号,近期,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乐东县黄流镇佛老村第13村民小组长林炽群履职不到位且消极应对群众合理诉求问题。2017年至2019年,林炽群在主持发放村民小组土地承包租金过程中,先后2次漏发邢水流一家土地租金和供地补贴,损害群众利益。面对邢水流的合理诉求,林炽群消极应对,不作为,慢作为,造成邢水流一家多次上访,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6月,林炽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乐东县佛罗镇福塘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方才和不正确履职问题。2008年至2021年,时任佛罗镇福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方才和不正确履职,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的情况下将宅基地进行划分;违规占用村集体土地修建养猪场、沼气池和种植哈密瓜,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损害群众利益。2021年7月,方才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