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28日讯 (记者周晓梦)农贸市场是塑料袋“消耗大户”。从今年起,我省将对农贸市场禁塑工作实施成效进行考核“打分”。这是6月28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禁塑办)获悉的。

  日前,省禁塑办已印发《海南省农贸市场禁止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实施成效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评估方法、要求等进行明确。

  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农贸市场,由省商务厅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表彰奖励,并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对评估结果为不达标的农贸市场,由省商务厅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曝光并责令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作书面说明。

  按照《方案》,评估对象为各市、县、自治县农贸市场。评估内容是对农贸市场禁止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实施成效情况进行评估,包括禁塑工作宣传、全生物降解塑料袋集中采购、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禁止使用、塑料制品分类回收、内部管理制度与巡查等方面实施成效情况。

  评估实行百分制评分,评估结果分4个等次,分别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即不达标)。

  评估程序由市县自评、第三方评估、形成年度评估报告等组成。评估工作完成后,省商务厅将评估报告及时上报省禁塑办,由省禁塑办纳入全省禁塑工作实施成效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