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21日讯(记者陈蔚林)3月21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三次会议在海口召开,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冯飞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持续做好立法工作,加强人大监督工作,落实好今年代表工作的重点任务。

  会议决定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将于3月30日至31日召开,会期一天半。建议议程:书面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第二十八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审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草案)》《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种业发展若干规定(草案)》《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审议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报请审查批准《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报告、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报请审查批准《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陵水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的报告、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报请审查批准《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白沙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的报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报请审查批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的报告、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报请审查批准《陵水黎族自治县南门岭公园保护条例》的报告,审议《关于省六届人大以来暨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任免案等。

  会议听取关于《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草案)》《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种业发展若干规定(草案)》《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修订草案)》等法规草案准备情况的汇报,同意将以上法规草案、决定、报告等提交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海南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稿)》《海南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稿)》《海南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稿)》《海南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代表工作计划(稿)》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听取关于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意见,听取关于《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分工方案(稿)》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2022年第二次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等有关情况的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军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苻彩香、闫希军、过建春,秘书长林泽锋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