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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超标电动车大限将至 “黄牌”不注销或担责

A-A+2014年6月12日08:11海口网评论

  海口网6月11日消息 (记者 曾丽园)距离海口超标电动车退市大限只有不到20天的时间,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陈鸿信会长介绍,目前黄牌车的注销情况不理想,31万辆黄牌车仅有8万余辆注销。陈鸿信会长表示,如果市民不注销黄牌电动车将有可能在交通事故中担负连带责任。

  两大原因造成黄牌注销情况不佳

  “按照计划一个月应该注销5至6万辆超标电动车信息,但是据目前的统计仅有8万余辆被注销,注销的效果不理想。”海口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陈鸿信会长说。陈鸿信坦言,有部分超标电动车已流到海口以外的市县乡镇,甚至岛外。若市民曾用的超标车流出海口却没有注销黄牌信息,如果这辆车出了交通事故,市民就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造成超标电动车注销情况不佳的原因,陈鸿信认为有两个,首先是市民的意识不够。市民普遍认为只要上了蓝牌能够正常上路,原有的黄牌注不注销都无所谓,并没有考虑到万一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承担的责任。陈鸿信称,目前海口还没有出现这样的案例,黄牌车主们更不在意注销了。

  其次是很多黄牌车的车主与登记的身份信息不符。由于给电动车上牌需要海口本地户口或居委会出具的暂住证,部分非海口户籍的车主就借用海口户籍的亲戚朋友的身份信息登记上牌。“这种情况就相对复杂,也会造成市民懒得注销黄牌。”陈鸿信说。

  超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将负责

  据了解,已登记的超标车有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交通事故的,按机动车(摩托车)标准承担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未登记的超标车及其他电驱动两轮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综合相关法律对非机动车定义及国家技术标准认定车辆属性,涉及刑事责任的,还应当办理委托鉴定。

  按现行标准,无脚踏功能的纯电驱动车辆,以及安装可调节输出功率或车速装置、实际可达到最高车速超过20km/h的车辆,可直接认定为机动车。驾驶人有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录入违法系统;未取得摩托车类驾驶证的,按无证驾驶承担法律责任,并可滞留车辆,待违法行为消除且处理完毕后方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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