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2015年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意见》强调,严禁不足龄儿童入读小学,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重点班。除海南省教育厅批准的可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学校以外,其他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

  《意见》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录新生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积极探索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切实减轻因入学竞争给学生带来的过重课业负担。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可组织小学学业水平测试,但不能组织小升初招生考试(特长生测试除外)。同时,严禁不足龄儿童入读小学。

  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重点班。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学校以外,其他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

  《意见》提出,各市县(单位)要严格控制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在10%以下,并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落实好以流入地公办学校接收为主政策,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时入学;要以“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原则,认真做好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和港澳台籍学生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记者 符玲 实习生 潘春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