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5月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 通讯员 刘佳)利用担任信息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信息工程承包商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5月8日上午,海南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海南省党政信息中心原主任陈国庚涉嫌受贿一案。

  被告人陈国庚,海南琼海市人,2010年10月至2014年8月任省党政信息中心主任,因涉嫌受贿犯罪,2014年9月30日被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4年,陈国庚在任省党政信息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修订审核招标文件、监督管理工程项目和支付工程款项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信息工程承包商送予的贿赂款57万元人民币。

  2012年某日,陈国庚向海南信某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某透露,省工信厅将对“海南省政府数据中心软硬件扩容项目(A包)”进行招标,林某请求陈国庚帮忙使其公司中标,并承诺给好处费,陈国庆答应帮忙。陈国庚利用负责修改审核招标文件的职务便利,设置有利于该公司的部分指标参数和评分项,使该公司以最高评分顺利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感谢陈国庚帮忙,林某在海口市美祥路某咖啡馆、海口市红城湖路时代咖啡馆分别送给陈国庚24万元。

  2013年某日,陈国庚又向林某透露省工信厅将对“海南省政府外网链路建设项目”招标的信息,林某又请陈国庚继续帮忙中标该项目。陈国庚用同样的方法使得该公司顺利中标。合同签订后,林某在海口市红城湖路时代咖啡馆送给陈国庚现金8万元。

  此外,被告人陈国庚还在帮助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海南某信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标工程项目、帮助开拓新业务过程中,收受好处费25万元人民币。

  法庭上,陈国庚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没有异议。最后陈述时,他表示自己有积极退赃的表现,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