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苏钟

  本报讯 昨日下午,海口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对省政府取消省金融办小额贷款公司审批事项后直接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事宜进行说明。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小额贷款公司直接向工商部门提出注册登记申请,无需再提交省金融办出具的前置批文。同时,进一步降低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门槛,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性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

  此外,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由前置审批制改为报备制。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企业,应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海口市金融办、海口市公安局报备;每月底海口市金融办向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等有关部门报备,海口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厅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