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驻东方记者吴平)从6月16日开始,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交通违法被扣留、超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集中销毁。据悉,这些被销毁车辆的车主均不在规定期限内到执法部门接受处罚,交警部门依法对这些超期滞留车辆进行公开销毁。

  据悉,此次共公开销毁的超期滞留车辆共278辆;其中,两轮摩托车105辆,小汽车17辆,大汽车2辆,三轮电动车154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驾驶员逾期不接受处罚的,交警部门面向全社会公示。经公示3个月后,车主仍不来处理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对这些超期滞留车辆进行公开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