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现场执行现场

  商报讯(记者梁振文王辉摄影报道)官司打赢了,但原告却无法进入自己名下的房产;面对法院生效判决,被告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案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做工作动员搬迁,被执行人置之不理并数次到法院闹访;法院发出强制执行公告,被执行人依然将房屋出租给他人谋利。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利益,法院决定对该批系列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坚决不让判决“打白条”。

  昨日上午,海口市琼山区法院组织40名干警来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北官村北官中街的执行现场,对申请执行人王某申请执行云某存等11名被执行人(部分人是海口琼铁建材公司的职工)排除妨害纠纷系列案件进行强制执行。为确保此次强制执行任务顺利进行,法院精心制定执行方案并在琼山区政法委的协调下,启动联动执行程序与检察院、公安、街道办、医院等部门联动执行,各单位各司其职,通力配合。此外,为确保此次强制执行活动公开透明,法院还邀请检察院、人大代表、社区干部和新闻媒体记者现场监督执行,并安排工作人员对执行全过程进行摄影摄像。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王某由于海口琼铁建材公司拖欠其工程款,于2004年9月将海口琼铁建材公司上诉到省中级法院(现海南第一中院),由于琼铁公司没有支付工程款,王某申请把琼铁公司位于北官中街的宿舍A栋101—106房和B栋107房用于抵债工程款。当时,省中级法院(现海南第一中院)亦作出裁定抵债决定。但王某一直没能拿到抵债的房产,便于2011年向琼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帮其执行拿到房产。云某存等11人不服并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诉,2012年5月海口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护原判。云某存等11人不服又到省高院抗诉,最后省高院驳回维护原判。于是2012年8月,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种种原因,此案一直执行不下,一直到昨日随着现场指挥员一声令下,强制执行行动按照执行方案正式展开。法警拉好警戒线,将无关人员请离现场,三个执行组进入各自分工的房屋清点房内物品并登记造册,物品清单经见证的检察院工作人员及人大代表等签字后转移至指定存放地点。经法院执行人员长达几个小时的工作,成功将11名被执行人拒不搬离的七间铺面和房屋全部腾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某。

  云某存等11名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威慑,并在法院工作人员细致耐心的讲解规劝下,未出现过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