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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买通数名法官作假案 轰赶7旬父母抢房产(2)

A-A+2013年12月16日11:24京华时报评论

  武邑县法院做出判决后,潘玉会不服,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案件进入了二审程序。衡水中院法官韩学彬、曹忠毅等三人负责审理此案。

  陈洪峰爽快地接受请托,并再次叫上崔保东,并很快联系到二审法官韩学彬、曹忠毅。2005年1月底,衡水市区一家饭店内,由陈洪峰安排,韩学彬、曹忠毅、崔保东、蒋义忠一起吃饭商议二审的问题。

  在整个二审期间,蒋义忠多次找到陈洪峰,由陈约请韩、曹二人吃饭,出入娱乐场所。曹忠毅在二审过程中收了潘永奎赠送的一袋鞭炮。此外,潘永奎曾向蒋义忠借了6000元钱,用于给韩学彬、曹忠毅送礼。

  2005年3月10日,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在开庭前,潘永奎又假冒傅璿的名义,给衡水中院、武邑法院各写了一封信。这两封信均称,对于潘玉会父子的房产争议知情,房子就应该属于潘永奎,傅鼐梅生前就跟她提起过这个意愿。潘树奎一方对傅璿的这两封信提出了质疑。

  然而在开庭过程中,法庭没有安排对这两封书信进行质证。这两封书信其实同样漏洞百出,潘永奎不知道傅璿的名字究竟是哪两个字,于是想当然地写成“傅璇”。仅仅过了十几天,衡水中院即作出了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判决下来后,在蒋义忠帮助下,潘永奎拿着判决书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为了拿到之前已经承诺的好处费,蒋义忠多次催促潘永奎卖房。

  2005年4月,潘永奎将房子出售,得到82万元的预付款。“这官司还没完呢,你拿这么多钱不安全,你弟弟要是提出再审,咱还得花钱跑关系,你先给我转20万。”蒋义忠向潘永奎摆出了这样的理由。4月24日,北京市丰台区铁匠营桥附近的一家银行内,在蒋义忠注视下,潘永奎将20万元转到了他的账户内。

  两审均败诉,潘玉会并没有放弃申诉。二审判决下达后,潘树奎向衡水中院提出了再审的申请,并获得了立案。

  再审

    向当事双方收费用法官调查“两头吃”

  该案件最终送交衡水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为衡水中院最高、最权威的审判层级,在立案庭明确指出该案错误的情况下,衡水中院审判委员会却裁定,案件由衡水中院再审。

  办案中按照规定,除了收取诉讼费用外,法官不能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但林振峰、冯富强却从诉讼的双方收取了费用。

  衡水中院立案庭组成了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复查。经过复查,合议庭认为,该案件的一审、二审在管辖、证据认定、实体处理上都存在重大错误,应当撤销原判决,把案件移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2005年7月,案件交由衡水中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林振峰、法官冯富强进行审理。此时的蒋义忠已经被潘永奎完全绑架。他再次找到陈洪峰,要求陈洪峰帮忙联系再审法官。陈洪峰、崔保东出面,约请林振峰、冯富强吃饭,蒋义忠和潘永奎出席。这次聚会最终仍由潘永奎买单。

  对于重要的案件证据,林振峰、冯富强二人进京向傅璿核实书信的真假。但在去北京之前,冯富强从潘永奎处拿走2000元,作为进京调查的费用,并让潘永奎帮忙联系傅璿。林振峰、冯富强在北京见到了傅璿。在看见两封书信后,傅璿立刻表示,“书信是假的,我从来没有给法院写过这样的信”。

  询问过傅璿后,林振峰、冯富强将潘树奎叫到北京的宾馆内。“老潘啊,我们核实过了,傅璿已经说书信是假的,这对你很有利。给出点费用吧”,冯富强向潘树奎提出要求。在翻遍所有口袋后,潘树奎凑了1000元交给冯富强。“这点钱太少,剩下的以后再说吧”,林振峰对这1000元并不满意。

  申诉

   河北高院定性错案移交北京法院改判

  经过审理,河北省高院作出裁定,认定武邑法院、衡水中院的三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撤销武邑法院、衡水中院的前3次判决。东城法院立案后,经过一年的审理,于2007年4月27日作出判决,确认潘玉会为房屋的所有人。

  林振峰、冯富强将案件提交到衡水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很快,时任衡水中院院长徐茂明主持审委会讨论。在本次审委会会议中,冯富强已将再审的审理情况作了汇报。经过审委会成员的讨论,2006年2月23日,衡水中院作出裁定,维持一审、二审的判决。至此,一桩错案最终铸成。

  经历了3次审理,武邑法院、衡水中院均判决潘永奎胜诉,潘玉会依然不服判决结果。2006年4月初,他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申诉。河北省高院经过审查后决定提审此案。经过审理,4月25日,河北省高院作出裁定,认定武邑法院、衡水中院的三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撤销武邑法院、衡水中院的前3次判决,将案件移交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东城法院立案后,经过一年的审理,于2007年4月27日作出判决,确认潘玉会为房屋的所有人,驳回潘永奎的诉讼请求。东城法院的判决将武邑法院和衡水中院的判决推翻。

  此案审理中,一些法官都看出了案件的错误之处,并提出了纠正的建议。但在人情关系,乃至重金收买之下,蒋义忠等法官,甚至衡水中院审判委员会却坚持错误,不顾案件事实和法律的程序要求,最终铸成一桩错案。

  惩处

   3法官炮制错案获刑

  随着东城法院做出正确判决,武邑法院、衡水中院的多名法官联手炮制的冤假错案被揭穿,并引起了中央相关部门的重视。衡水市检察机关对相关法官进行了查处。

  在帮助潘永奎获得北京的房产后,蒋义忠拿到了20万元好处费。他在收到钱3天后就将银行账户里的钱全部提取,并办理了销户手续。

  2011年5月,因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行贿罪、妨害作证罪,蒋义忠、潘永奎、林振峰等6人被先后刑事拘留。2012年5月,蒋义忠、潘永奎、林振峰等6人在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2012年9月,任丘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蒋义忠受贿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3年。潘永奎行贿罪、妨害作证罪成立,亦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林振峰、冯富强玩忽职守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另外两名作伪证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12年12月,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追访

  老人起诉儿子及买房人由于这起案件出现了重大波折,桃条胡同的这处房屋目前处于冻结状态。为了要回房子,潘玉会已将买房人及潘永奎诉至东城法院,要求撤销买房人与潘永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东城法院已受理此案,11月4日,双方已交换了证据。

  目前,东城法院仍在进一步审理这起案件。

  (原标题:法官串通作假案7旬夫妇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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