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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财政局股长涉嫌贪污受审 纪委书记和所长旁听

A-A+2014年3月18日09:39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海南频道3月17日电(胡娜)17日下午,屯昌县人民法院组织旁听庭审,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法院对屯昌县财政局乡财股原股长陈X著、南坤镇藤寨村原党支部委员陈X武涉嫌贪污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该县各乡镇分管“一事一议”干部、纪委书记和财政所长等80多人认真旁听了庭审。该县纪委、县财政局、县会计站也派员来到庭审现场,接受法制教育。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0月,屯昌县政府批准同意实施《屯昌县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决定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政府投入和村民自愿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并规定财政奖补资金由县财政局确保专款专用。陈X著在任职期间,参与了全县一事一议项目的相关工作。在一事一议项目筛选、验收过程中,陈X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家乡藤寨村争取到73个一事一议项目。其后,与陈X武非法侵占公共财物,共同私分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8.2万元。其中,陈X著从中分得5万元,陈X武分得3.2万元。两人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建议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陈X著利用职务便利,借口为藤寨村争取较多的一事一议项目,先后两次收受陈X武人民币2.5万元,收受藤寨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赞承2000元,其行为触犯刑法,建议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X著辩称,项目施工中自家槟榔树受损,应得青苗补偿款5万元。另外,陈X武分两次给自己共计2.5万元,是用于支付项目施工中修路、租用机器、工人工资等费用。至于这些钱是否是公款,自己不清楚。

  陈X武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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