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3日消息 (记者 曾丽园)4月3日,在海口市第七中学校门口挂着写有“体罚学生,害我儿丧命”、“师德无存,怎能教书育人”等标语的横幅。据挂横幅的家长介绍,他们家15岁的独子黄某文被海口七中老师体罚致猝死。海口市第七中学副校长冯海在接受海口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校是进行正常教学活动,并非体罚,建议家属走法律程序被拒。
跑步1圈半出现胸闷头晕 入院两小时死亡
2014年1月10日上午,15岁的黄某文照常到海口市第七中学上学,上午7时许出操完毕后,与所在班级初一(8)班的学生在操场上跑步。当跑到1圈半时(约300米),黄某文突然出现胸闷头晕、脸色发白、呼吸困难等情况。老师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20分钟后救护车赶到将黄某文送到海南省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同时通知黄某文家长。
医院的死亡记录显示,黄某文的入院时间为1月10日08时55分,死亡时间为1月10日10时20分,仅仅两个小时左右。死亡诊断为,心源性休克,急性肺水肿,呼吸、循环衰竭,暴发性心肌炎(推断)。
黄某文的家长表示,黄某文的身体状况一直很好,“他在班里一直是体育委员,死亡前20多天还参加过学校运动会的100米竞赛。”黄某文的姑姑黄女士说。
家长:学校体罚学生致死 从未主动关心探望
黄女士告诉记者,黄某文死亡当天在操场上跑步的原因,是因为学校领导发现有个别班级的个别学生没有穿校服,被学校年级级长体罚初一(8)班在操场暴走跑步。黄女士说:“不信你可以去问学生,不过现在学校做过工作了,问不出实话。”
让黄某文的家长气愤的是,黄某文死亡至今已过去近三个月,“这期间没有得到一位学校领导和教育局领导的抚慰,也从未主动关心和探望过我们,医疗费和安葬费多亏亲戚朋友们的帮助。”黄女士说。
2014年3月10日,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覃向阳主任和海口市第七中学副校长冯海,与黄某文家属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黄女士称,学校及教育局方面同意赔付42万元,并承诺10天内完成赔付。
“现在20多天过去了仍然没有消息,还不接我们的电话。我大哥家就这一个孩子,孩子5岁时母亲也过世了。”黄女士称,家长们现在就想要一个说法。
学校:是常规教学并非体罚 建议走 法律程序被拒
就此,海口市第七中学副校长冯海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冯副校长称,为了更好的应对学生们的升学体育考试,学校会组织学生在课余时间跑步,主要针对初三学生,但初一初二学生也会根据场地情况和班级的安排适时参与,“当天正好是黄某文所在的初一(8)班和初一(9)班进行跑步。”
黄某文突然出现身体不适,其班主任邱老师便让他停下休息,然后拨打120,“班主任坐在车上陪着他到医院,我们赵校长也驾车跟随救护车到医院,区教育局领导接到通知后也赶到医院陪同。学生不幸死亡,我们也提出要到家里慰问,却被家属拒绝。”冯副校长表示,学校一直让班主任积极与其家长沟通。
黄某文的班主任邱老师也否认了体罚学生的说法,邱老师称,据与黄某文要好的同学说,他曾经有过跑步后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当天他自己也说有点低血糖。”学生入学时,学校都要求学生填表说明是否有病史或身体不适,但黄某文从未说过自己曾有过头晕等不适症状。
至于赔偿问题,冯副校长解释道,42万是当时覃向阳主任假设按照家长提出的52万赔偿,如果学校担负80%的责任应该赔偿42万元,“而具体的赔付金额还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赔付情况,我们现在不能确定时间和数目。”黄某文购买的是校园险,最高赔付额就几万元。
由于家长的要求远超限额,学校正积极与保险公司协商,而学校赔付也需要政府财政拨款,“这些都要走程序,需要时间。”冯副校长表示,医院提出做尸检以确定具体死因被家长拒绝,而学校是正常教学并没有问题,“学校建议走法律程序也被家长拒绝,家长们这种讨说法的方式,会对学生的心理造成阴影,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