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地,一个人,放倒了两名一把手”——这是海南省演丰镇群众对两起干部受贿案的形象总结。
海南省演丰镇热带作物场1306亩土地、一个名叫吴骏东的投机商人,成了时任演丰镇党委书记吴坤孟、副书记兼镇长陈江的滑铁卢。吴坤孟最终因受贿600万元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前不久,陈江因受贿1102万元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在陈江案二审宣判后,《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多个部门,了解到陈江、吴坤孟受贿案的始末。
违规转让集体土地 2006年9月,吴坤孟到演丰镇任职。提起吴坤孟,与他共事过的人不约而同地评价道“人好”。所谓“人好”,是说他性格温和,待人接物亲切有礼,工作作风比起性格霸道的陈江而言多了一份柔性和民主。
然而,也正是这样的性格和作风,使得吴坤孟对陈江的强硬工作作风和一些违反程序的作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陈江也在心知肚明中与吴坤孟维持着表面上的一团和气。
记者了解到,吴骏东作为演丰镇本地的商人,深知其中利害关系。2009年下半年,吴骏东在得到陈江承诺帮其操作演丰热作场和广物公司之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后,很快找到了吴坤孟。
“吴骏东对我直截了当地提出要求,希望在演丰热作场向广物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上给予支持,并承诺事成之后给予好处费。经过两天的考虑,我答应了吴骏东的要求。”吴坤孟供述称。
不久,在陈江“打招呼”式地汇报此事时,吴坤孟只是简单地指示道:一定要做好热作场群众和租户的工作,要多争取一些利益给群众。就这样,演丰镇的两位主要领导经过几分钟的碰头,完成了对这起涉及金额上亿元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的商量,并心照不宣地达成了一致意见。
经查,吴坤孟在明知广物公司和演丰热作场之间的土地转让没有经过审批程序及未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利用职权对美兰区政府隐瞒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也未按规定组织村民对土地转让一事进行讨论,使得广物公司在程序违法的情况下与海口演丰热作场签订了转让1306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及补偿费。
600万迂回装口袋
2010年2月,广物公司1亿多元的土地出让补偿款转入吴骏东开设的海南天地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户。在按照承诺向陈江支付了1102万元好处费后,吴骏东再次找到吴坤孟,准备向其支付600万元表示感谢。
吴坤孟称,面对600万元的巨大利益诱惑,他感觉无力抗拒,多年来党纪国法的约束、廉洁奉公的信念在这笔从天而降的巨款面前土崩瓦解。不过,一贯谨慎的性格让他不敢效法陈江利用亲信冒充租户领取这笔钱。于是,他找到自己的一位做生意的朋友孙某。
“吴坤孟打电话要求我用他人的名字开个银行账户给他。对于吴坤孟的要求我并没有多问,直接找了自己的另一位朋友孙某清,孙某清再让他的妻子到银行开了一个银行卡。”孙某供称。
经过几道转手的银行卡很快送到吴坤孟手中。随后,吴骏东指使自己的手下将600万元转入了吴坤孟提供的这个账户。很快,吴坤孟分多次将钱取出,购买房产、车辆及消费,案发时,600万元已挥霍一空。
欲盖弥彰终选自首
“作为生意人的吴骏东为何要巴结自己,给自己这么大的好处,我心中很清楚。当手中的权力被无情出卖后,自己作为一名干部的权威、底气和自信就全部沦陷了,而掌握自己这些把柄的,是一个唯利是图、毫无情义的生意人。”吴坤孟称。
据了解,为了让自己稍微心安,吴坤孟专门找来孙某等几个朋友,请吴骏东赴了一场“鸿门宴”。席间,孙某言外有音地“提醒”吴骏东做事要讲义气不要乱说话,而自认为花钱办事已经“两清”的吴骏东闻言感觉受到威胁,双方不欢而散。
2011年中旬,陈江因演丰热作场土地违规转让一事接受司法机关调查。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吴坤孟开始寝食难安。于是,他再次找到孙某等几个朋友,让他们代其退还200万元受贿款给吴骏东,要求吴骏东写下收条。
同时,吴坤孟还伪造了一份合同,合同的内容是孙某清从吴骏东处承包广物公司征下演丰热作场1306亩土地的围墙和土地平整工程,并要求孙某清和吴骏东都在假合同上签名。按照吴坤孟的如意算盘,一旦自己受贿一事东窗事发,这份假合同可以证明吴骏东转入银行卡中的钱是为支付孙某清承包工程的费用,与己无关。
2011年7月,陈江被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立案侦查。作为案件知情人,吴坤孟被请到检察院配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当时想自己面前只有三条路:一条是自杀,一死百了,可又想到自己有老有小,有太多东西割舍不下;另一条路是逃亡,但东躲西藏、战战兢兢,人不是人、鬼不是鬼,这样的生活对于习惯了安逸享受、受人尊重的的人来说,简直生不如死;那么最终只剩一条路了,自首。与其坐着等检察机关上门,还不如去面对。”落网后的吴坤孟曾经这样讲述他的思想斗争。
2012年7月,吴坤孟主动来到美兰区检察院,他请求办案人员给他一支笔、一叠纸,把自己受贿的经过写了出来。
心理失衡被拉下马
吴坤孟原先是一名小学教师,后来历任灵山镇计生办主任、灵山镇党委副书记、美兰区新埠街道办主任,再到演丰镇党委书记,案发时担任和平南街道工委书记。
从这样的从政经历看,吴坤孟是一名典型的科班出身的官员,经历了组织多年的教育培养,也是靠着自己的努力工作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然而,他为何会栽跟头?
据办案人员介绍,“心理失衡”是吴坤孟近年来的真实写照。随着地位的升迁,吴坤孟的身边渐渐围绕起一些生意场上的“朋友”,这些人出手大方、挥金如土的气派让他禁不住羡慕嫉妒。握有实权的干部一旦信念动摇便如河堤决口,行贿人为了他们手中的职权奉上重金财物来拉关系,最终二者一拍即合,成为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典型。
“如果再给我一个做官的机会,对于那些生意场上的所谓‘朋友’,能离多远我一定离他多远。”这是吴坤孟迟到的悔恨。
说“法”
遏制贿赂需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在平衡木上,运动员只要在思想上或是动作上稍有失衡,就很快会掉下来。官场上也是如此。有研究表明,导致官员落马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心态失衡。一般来说,当一个人心态失衡时,往往会通过某种方式寻求“补偿”,以求得心理安慰,达到心态平衡。而当官员以错误的思维、错误的方式获得错误的“补偿”时,就会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因此,面对当今社会形形色色的诱惑,干部要不断做好心理调整,保持心理平衡,筑好“防腐堤”。而要筑牢这道“防腐堤”,最根本的就是要像著名作家郑逸梅说的那样:不与贵交我不贱,不与富交我不穷。淡泊名利,荣辱不惊。这样,才能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在诱惑面前,才不至于迷失方向、心理失衡,以致贪污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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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原副主任王森淼,被控收受贿赂人民币53.3万元。2014年年初,浙江省台州温岭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王森淼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2万元,对其未退的赃款人民币43.3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现年39岁的王森淼是浙江省温岭市人,曾担任温岭经济开发区上马工业区块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主管道路、海堤、河道、桥梁等工程建设。随着职位的不断变化和提升,王森淼的交往面越来越宽,交往的人也越来越多,心理逐渐开始失衡。
眼看工程承包商们转瞬就成了腰缠万贯的大老板,王森淼琢磨:“既然他们都是通过我挣钱,那我为啥就不能稍微得到点补偿?”
经查,2003年至2012年这9年间,王森淼共收受现金贿赂24起,金额从6000元至5万元不等,累计高达53.3万元。2013年案发后,王森淼通过亲属向法院退缴了赃款10万元。(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翟小功 李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