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多万元给了已婚女 案发后还念叨着“很爱她”
一辆车、两套房子,这是宁波本地人计某(男,30来岁)为追求苏某(女,1985年出生)给出的家当。不对,是“偷”来的家当。他未经父母同意,便擅自拿了家里的房产证抵押掉,换来的钱有160多万元,一分不差,全给了苏某。
等到东窗事发,计某发现苏某早已背着他结婚生女,还把钱全挥霍掉了。令人诧异的是,计某对苏某竟没有一丝怨言,只是重复着说:“我爱她,我真的很爱她……”
□通讯员 马俊 陶琪姜 记者 朱琳
人家脚踏两只船 他抵押车和房
这段感情从2010年11月开始。
经别人介绍,苏某与计某以谈恋爱的名义开始交往。计某为人本分,在这段关系中,他是爱得多一些的那方。对于苏某,他有求必应。
2011年1月,苏某开始了她步步为营的计划。
“亲爱的,我想买辆汽车,一时半会儿手头钱不够……”计某二话不说,便答应了。经过中介介绍,计某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汽车抵押给了某车辆服务公司,换得的67000余元给了苏某。随后,这笔钱便被挥霍一空。
计某自认为这样的方式能让女友感动,可惜他想错了。早在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年初,苏某便与另一男子王某确立了恋爱关系,苏某是脚踏两只船。
苏某看穿了计某这个人,她知道只要自己开口,计某就不会拒绝。
2011年4月,苏某的借口又来了:“我得偿还那辆抵押车子的贷款,还想开个店,亲爱的你不会不支持吧?”
“当然。”于是,经过计某同意,苏某把计某和他母亲共有的一套房产抵押给了银行。随后,苏某还找人冒充了计某的父母来到银行和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手续。
这样一来,苏某通过银行转账,拿到了95万余元。其中,苏某用20余万元购买汽车,10万余元用于开店,还有一部分用来偿还车贷和房贷,剩下的便花掉了。
更离奇的是,为了不让家人知道房产被抵押,苏某和计某商量后,通过街头制作假证人员,伪造了房子的房产证、共有权证等假证,一直瞒着父母。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半年后,苏某又出新花招了:“现在一边要还车贷,一边还要还房贷,我压力好大啊!”
这次轮到的是计某和其爸爸共有的一套房产。他们以保留赎回权的方式过户给了下家,这回没有找陌生人冒充了,计某找到了他的叔叔,让叔叔“演”爸爸,来到房产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后,61万余元的人民币先后分两笔到了苏某手上。
第一笔是30万元整,第二笔是314200元,一分不差,计某恨不得倾其所有全给苏某。
而到2012年2月14日,还恰好是情人节,苏某与正牌男友王某登记结婚,这一切,计某都蒙在鼓里。
人家女儿出生了 他还帮着办假证
结了婚的苏某并没有就此罢手。2012年7月,她如出一辙又要起了钱,言听计从的计某甚至放弃了属于自己和父亲共有的那套房产的赎回权。
他签订承诺书后,贷款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将5万元人民币交给他,没过多久,他就打款给了苏某。
3个月后,也就是2012年10月10日,苏某与王某的女儿出生,可怜的计某还沉浸在自己的“爱情”里。
为了欺瞒父母,计某几次做假证,可这瞒不过他眼尖的母亲。细看证件后,母亲觉察到了异样,于是盘问起儿子来。
拗不过母亲,计某坦白了。气得发抖的计母立马去派出所报案,随后苏某落网。
苏某交待,她从计某处得到的钱财大部分都给了丈夫王某,不过王某对此否认。案发后,王某跟她离了婚。
目前,海曙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苏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