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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性侵情人女儿致其怀孕 被判徒刑八年

A-A+2014年8月11日09:55四川在线评论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陈凌 记者胡容)内江男子刘金在自贡富顺县某茶馆打牌时认识离婚妇女王芳,二人发展成情人关系。2013年的一天刘金趁王芳外出打牌之机,将其12岁女儿强奸并致怀孕。近日,经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刘金有期徒刑八年。

  据查,2013年7、8月份的一天,张某(女、时年12岁)放暑假到富顺县东湖镇其母亲王芳的租住房居住玩耍,期间王芳的朋友刘金也到了富顺县东湖商城王芳租住房暂住。当晚约20时许,刘金趁王芳外出之机,进入张某休息的房间,对张某实施了奸淫,刘金于第二天离开。

  事发一周后,刘金再次来到富顺县找到王芳。当晚约19时许,因王芳还在外面茶馆打牌,就由张某先陪同刘金回到租住房休息,刘金趁王芳未回家之机,进入张某休息的房间,将张某强奸,刘金于第二天离开。

  事后,张某一直未将此事告诉其母亲王芳,直到2014年3月2日,张某在医院检查出已怀孕30多周,后于3月7日实施引产手术。3月13日,公安机关将刘金抓获归案。

  3月19日,经自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刘金即为张某引产胎儿的父亲。因刘金对鉴定意见不服,申请重新鉴定,年4月18日,经四川省公安厅物证鉴定室鉴定中心鉴定,刘金即为张某引产胎儿的父亲。

  自贡法院随以强奸罪判处刘金有期徒刑八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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