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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小学女生校内死亡 警方称无他杀依据

A-A+2014年9月29日07:56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邢台9月28日电(张鹏翔 李铁锤) 针对河北省平乡县平乡镇中心小学三年级一班学生李某(女,9岁)起床后在宿舍内死亡一案,平乡县公安局副局长严须利28日向中新网记者表示,此案警方高度重视,经过调查,邢台市与平乡县刑侦专家初步认定排除刑事案件,此案没他杀依据。

  据河北省平乡县新闻中心通报,26日凌晨6点40分左右,平乡县平乡镇中心小学三年级一班学生李某(女,9岁)起床后在宿舍内死亡,学校值班人员发现后立即报警。目前,警方针对女孩死因己介入调查。

  28日下午,平乡镇中心小学校长马瑞军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学校为半寄宿制学校,死亡女生李某(女,9岁)为该校三年级一班班长,该女生宿舍为三年级、四年级混合宿舍,有14名女学生住宿。

  据了解,26日凌晨6点40分左右,学校内打扫卫生的一名学生发现,女生宿舍内一名女生将自己吊在床头,忙向值班老师报告,值班老师到场发现该女生用饭卡绳将自己掉在床头,马上对女生进行急救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向当地警方报警,后经平乡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马瑞军说,校方也很奇怪孩子为什么上吊,这个女孩子平时爱唱歌爱跳舞,在班上的人缘很好,并且是班长。事情发生后,学校已经对部分见过事情经过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学校的女老师也轮流在宿舍内陪孩子过夜休息。“在这件事上我们学校的确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今后我们会加强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此事经上级部门认定后,校方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平乡县公安局副局长严须利称,此案在当地影响很大,平乡警方高度重视,邢台市和平乡县的刑侦专家进行了联合调查。经初步认定,该女生不存在外伤,排除刑事案件,根据侦查及各方面情况汇总,此案没有他杀依据。(完)

  (原标题:河北平乡一9岁小学女生校内死亡 警方已排除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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