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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家长需履行好监护责任 保障孩子假期安全

A-A+2014年10月5日08:40南海网 评论

  南海网海口10月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符玲)国庆长假的前三天,万宁、临高、洋浦经济开发区先后发生三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10月4日,海南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全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尽快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要求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确实保障孩子的假期安全。

  万宁、洋浦经济开发区发生的两起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事发地点均在农村的水塘。对此,省教育厅强调,各市县各学校要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家长发布预防溺水等安全提示,特别要提醒家长在国庆长假期间要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教育,共同做好学生假期安全工作。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应急有关规定,发生事故后要按照规定时限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教育部致家长的一封信》中曾明确,家长要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此外,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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