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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男孩猥亵6岁女孩 男孩家长不道歉且蛮横

A-A+2014年10月11日08:16法制日报评论

  法制网讯 记者史万森 通讯员高巍岳 乌兰其其格 日前,来自安徽省的刘某握住呼市公安局赛罕分局民警的手说:“要不是你们给我做主,我非找他们拼命不可,太欺负人了,谢谢你们主持公道,谢谢内蒙古的好警察!”

  国庆节期间,刘某的女儿小红(6岁)在家附近玩耍,在她出租房的同村男孩张某(13岁)趁大人不在,用好吃的将小红骗到村里一处空房内进行猥亵,小红回到家里向父母哭诉。听到女儿哭诉,又气又急的刘某夫妇立即带着小红到医院做了妇科检查,因男孩也未成年没有给小红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刘某夫妇找到张某的父母亲要求他们赔礼道歉并管教好孩子,但是没想到的是张某的父母亲不但不赔礼道歉,还态度蛮横,气不过的刘某夫妇打电话报了警。

  呼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民警接警后及时赶赴现场,详细询问了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并走访了当地群众,查看了小红的医院检查报告,认为案件不够立案标准。随后民警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调解,安抚了小红一家,并对男孩张某的父母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张某的父母深感自己的孩子错误,诚恳地向受害者小红的父母做了道歉,表示一定要管教好自己的孩子,避免再发生此类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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