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69岁老人与29岁姑娘结婚花毕生积蓄为女子盖房却不让住”

  女子接受采访称:夫妻俩合力盖的房

  南国都市报6月9日讯(记者张期望)6月4日,本报报道“69岁老人与29岁姑娘结婚花毕生积蓄为女子盖房却不让住”刊发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6月9日,报道中的女主角李秀兰(化名)现身接受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就丈夫张祥玉称两人是闪婚、房屋为他一人出资所盖,存在骗婚的嫌疑做出回应:当初盖房她也凑了18万元。自己当初结婚并非骗婚,而是为了给孩子找个依靠。

  两人相识后才领证

  “我们是相识后才领的证,并不是当天认识当天就结婚的。”李秀兰称,2004年她24岁,孩子才6个月,第一任丈夫在车祸中身亡。由于车祸中丈夫无证驾驶,仅获得6000元的赔偿。当时孩子小,她一边打工一边抚养孩子非常辛苦。由于她姐姐嫁到琼山区尾丹村,姐姐的孩子当时也小,所以她经常到姐姐家住,帮助姐姐看孩子。在姐姐家居住期间,她已经见过张祥玉,知道张祥玉是个五保户。

  “其实介绍人是两人,我和一个村干部。”今年59岁的尾丹村村民李和顺在李秀兰家补充说,自己和李秀兰的姐姐家关系不错,在知晓李秀兰的情况下,就想把李秀兰介绍给张祥玉。随后,李和顺在和村干部李和国(已去世)聊天中表露了自己的想法,刚好当时李和国也很关心张祥玉,就将这一想法告知了张祥玉。通过他们撮合,张祥玉和李秀兰开始接触,并多次喝茶聊天。期间,张祥玉也知晓李秀兰有一个4岁的儿子。就这样,在2008年4月两人领了证。

  结婚只想让孩子有依靠

  “我怎么是骗婚啊?骗婚也不可能维持7年之久啊?”李秀兰称。

  据李秀兰的哥哥介绍,当时妹妹和妹夫之间的年龄悬殊很大,当时妹妹之所以愿意和张祥玉结婚,主要是她一个人带着孩子觉得无依无靠,如果和张祥玉结婚将户口转到村里,妹妹就能参与村中征地分红及建房补助地。

  两人结婚后,村中的土地被征用,这样一家三口顺理成章分到66平方米土地及土地补偿款。可能是当时的村干部李和国为了照顾张祥玉,还特意多分20多平方米的地,多分的这些地也征得了尾丹村村民的同意。

  盖房的钱不是丈夫一人的

  “我们盖房的钱并非张祥玉一人所出,也有我一部分。”李秀兰称,丈夫在接受采访时称他一人出了35万元为她盖房,但是不能入住一事并不属实。当初他们一家分到地和土地补偿款后,李秀兰就开始和张祥玉商量盖房。盖房子的时候,李秀兰也从娘家借来了部分钱,加上自己的积蓄一共出了18万元,而且这些款项部分有往来账证明。

  李秀兰的哥哥称,现在两人确实在闹离婚,这跟张祥玉的远房亲戚从中作梗有关。李秀兰也称,她并非没有和丈夫张祥玉一起生活过,只是后来两人发生矛盾,自己原来放在张祥玉老屋中的衣物都被丢出来了,才导致两人分居。李秀兰还称,现在新盖的房子并非没有让张祥玉居住,而是张祥玉喜欢住老屋不愿意搬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