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一名男子经常打电话并跳舞,丈夫张某吃醋要求妻子到广场指认,不料却打错了人。近日,伤者向密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赔偿1.6万元。

  伤者李某诉称,2014年9月2日晚,他在密云县某广场单独跳舞时,张某突然出现,不由分说就将他踹倒在地。张某的妻子一直在旁边拦着并高声叫喊“打错人了”,但是张某不听劝阻,持刀将他手臂划伤、腿部扎伤。他在躲避过程中又被张某拽住,张某用手掌击打他的脸部,用言语对其进行人身威胁。其朋友报警后,张某逃离现场。经密云县医院诊断,他的右侧手臂、左侧腿部被割伤,脸部、腹部亦有损伤。事发后,派出所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李某称,他不认识张某的妻子,没有给对方打过电话。他在跳舞时平白无故被扎伤,花费医药费,产生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等费用。他起诉要求张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6万元。

  张某辩称,他的妻子经常和一名男子通话并跳舞。事发当日,他让妻子去跳舞现场指认。当夫妇俩来到广场时,妻子反悔不予指认。当时,妻子的手机突然响起,他在现场观察,以为是李某打的电话,就殴打了李某。张某表示,对于李某诉讼请求中的合理部分,他同意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