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据社会机构取样统计,校园暴力四成有初中生参与,女生占32.5%,致死达16.7%,且近半数受害学生选择沉默。而学校为求名、求稳、一切以学业为重,只要不出人命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6月29日,商洛市商州区一学校外发生了“十几名学生围着一名女生打骂”的一幕,而当时的情况刚好被路过的市民拍下。面对媒体,该校校长却以“不影响考试”为由,“最后就让她们握手言和,通知家长,配合孩子进行教育。”

  “未成年人打人往往不了了之,虽说学校会进行批评教育,但坦白说,不疼不痒。而家长也往往重视度不够。”在西安莲湖区某公办中学任班主任的陈老师说,该校学生有“私下暴力解决矛盾的传统”,“校内打到校外,外校的、社会上的都会参与”,然而校方都采取捂和压的姿态。“有的该惩戒处分的,家长求求情、闹一闹都作罢了。以至于常引发事件升级,互相报复或是‘学期末、毕业时算账’。我觉得,校园暴力的泛滥,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然也跟当下的法律条文有关,就是学校报警,派出所也一般不会管,只要没有严重后果”。

  华商报记者根据媒体报道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初至今不足两年内,全国类似被曝光霸凌事件、有视频图像的就超过20起。施暴者的理由包括:怀疑背后说坏话、看不顺眼、考试不给抄袭、不帮忙做作业、给老师告状、抢“男(女)朋友”、联网游戏中拖后腿、网络留言太嚣张等,事起琐碎,但视频中的施暴者却大多肆无忌惮,暴戾疯狂。

  社会环境:手机小说教孩子暴力称霸

  众星捧月,唯我独尊。独生子女的教育方式似乎也成为助推剂。“以自我为中心、胆大妄为。”陈老师说,很多孩子使用暴力对待同学,很不以为然,往往辩称“谁让他……”一副谁惹我、谁就该倒霉的口吻;而“不告老师、自行解决、少管闲事”的“地下潜规则”,也使得恶行发生时无人阻拦、不敢阻拦。

  去年4月,云南新平二中一名女生,在下课后的教室内,遭到4名女生围殴8分钟,有人用手机录像,期间有男生劝阻,竟然也遭到殴打。“社会不良内容对孩子的侵蚀也防不胜防。网吧、KTV、租售书籍等该设限的地方,到处可见孩子的身影。尤其网络上宣扬暴力的文字、影像、游戏太多,他们又太容易接触到,甚至在孩子们中间很流行。”

  陈老师在前一阵子,课中巡视时收缴了一个男生的手机,发现他在看一部叫做“正青春”的网络小说。“我开始当是校园青春文学,粗略一看,作者以第一人称口吻,讲自己从初中到高中的学校生活,充斥暴力和色情,几乎每个章节都有打架事件,单打独斗、群殴、找社会势力、父母间互相报复,甚至组织几百人的群殴。”

  华商报记者轻易就用手机搜到此类小说,发现极受学龄青少年追捧,评论留言区明显有很多稚嫩的叫好声。

  “聪哥写得好,××,谁惹我就该××这么收拾”、“聪哥是偶像,牛×,我以后也要像你一样能打不怕事”。作者甚至在行文中和一些章节间专门“传授经验”,教少年们如何“快意恩仇”、“成为老大”。文中不同性别和年龄间的少年,对待彼此,手段残暴,伏击、刀捅、“豁嘴”、性侵……堪称“校园暴力教科书”。这样的内容以手机为载体,在孩子间传播的后果,可想而知。

  工读学校陷尴尬困局,劳教所取消了,问题孩子怎么办?

  今年7月18日,因不愿替同学写家庭作业,北京房山的小磊(化名)被同学殴打多处受伤。家长劝他到校,结果再遭殴打。最终法院判决五被告赔偿9000元,动手的四被告承担85%,学校承担15%。而今年6月激起全国公愤的浙江庆元虐童案,对8岁小学生掌掴脚踢、甚至踏头烫烟的四名初中生,因均未满14岁而逃避刑责,仅共同赔偿9万元了事。

  类似的结局占了大多数。即便司法介入,囿于现行法律,多数加害者不担刑责,或以民事赔偿替代,未造成身体严重损害的甚至只是批评教育。这在那些类似脱衣侮辱的精神伤害事件中尤为常见。6月美国媒体报道的一件事在国内引发热评。今年3月,在美国留学的2名中国女学生,遭到同为中国留学生的10多名女生虐待,手段包括拳打脚踢、扒衣裤、烫烟头甚至剪发吃沙,被判定为“酷刑折磨”。而施暴者家长在得知孩子要受审,试图贿赂证人,被美国当局逮捕。网友普遍传播的一句评论是,“中国治不了你,美国可以。”

  类似言论虽然过激,但也揭示了当下中国面对类似事件不断发生,却无法从法律上有效遏制的尴尬困境。《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法》只提到,未成年人9种严重不良行为(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应予矫治:如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等。

  该法规定,其父母或监护人和学校应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需家长、学校申请)进行矫治。但由于各种原因,现如今国内很多地方的工读学校或已拆除或更名专业学校但面临生源荒惨淡运转,劳教所目前也已取消,在实际操作中,即使未成年人有上述“严重不良行为”也大多难以得到矫正和教育。加害者没有得到足够惩戒,某种程度上也鼓励了类似行为的发生。

  什么原因会导致一个孩子变成加害者?

  每个上过学的人都会有感受,在学校弱者一般不会只被欺负一次,而是经常被欺负。各种霸凌现象包括暴力霸凌(肉体上的欺凌行为)、言语霸凌(辱骂、嘲弄、恶意中伤)、社交霸凌(团体排挤、人际关系对立),以及近年出现的网络霸凌(以手机简讯、电子邮件、部落格、BBS等媒介散播谣言、中伤等攻击行为),实际上都不是偶发的,而常常是长期性的。

  什么原因会导致一个孩子变成加害者,去欺负虐待他人?

  社会学研究认为,校园霸凌行为源自社会学习。父母对孩童的照顾若带有敌意、不负责任、冷漠,(如遗弃或家暴),使其社会互动处于负向状态,则孩子将来成为加害人的可能性会大幅提升。采取斥责、惩罚和冷漠作为管教手段的父母,其子女会产生自卑心理。这些在家中得不到关怀,甚至遭虐待的孩童容易将痛苦加诸他人,借此宣泄情绪。

  霸凌者通常都有攻击前科,而攻击则从模仿而来,这种模仿得自父母对待孩童的态度。

  其次,孩童进入小学后,教师若选择错误的管教方式,粗暴打骂,霸凌的可能性也会增加。若同学间发生霸凌行为,而教师不加以阻止,也可能造成其他同学的错误价值观,比如“要想不受欺负,就要成为强者或依附强者”。

  作为受害者,一般性格内向或懦弱,选择不反抗隐忍,以躲避进一步伤害;或厌学、逃学,个别人会加入团伙自保,成为欺凌者。受害者多数情况下会出现恐惧、消沉抑郁、忧虑、胃痛、厌食等症状。严重情况下可能导致创伤后遗症、人格分裂、人格扭曲、价值观错乱、失去对人性的信任。

  实际上,霸凌是一种反社会行为,不仅会造成受害人心灵创伤、扭曲、课业低落、人际疏离;对加害人也有负面影响,这些加害人成年后的犯罪率、酗酒现象比例相当高。

  美国立法遏止“校园霸凌”:对霸凌者判重刑 帮凶、围观都可“连坐”

  职业生涯中,邓洪曾代理过多起校园霸凌案件。包括6月引爆舆论的留美中国学生霸凌女同学案。

  洛杉矶当地时间6月18日,翟芸瑶、张鑫磊、杨玉涵(音)3名中国留学生因校园霸凌被控酷刑折磨罪、绑架罪等6项刑事重罪,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的刑罚。

  然而,令很多人惊讶的是,在法庭上,施害者之一翟芸瑶并未表现出明显的悔意,甚至表示希望案件能“速战速决”,因为她不想在牢中度过19岁生日。

  6月的再次庭审,很多在场记者对这个女孩的表情印象深刻,甚至称她“表情后”。因为,她在庭审现场还对证人、男友,甚至旁听席的观众和媒体记者抛出愤怒、蔑视、嘲讽、不屑等表情。最终,法官发出警告才有所收敛。这与两名被害女同学的恐惧表现截然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