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

  林志明称,其三次遭到殴打均为村支书昌梅生所为。9月7日,昌梅生对长江新闻记者一开始称“没有打林志明、镇上在协调处理”。记者询问为何没有打人要协调,他又称“不关你的事,公安已介入”,随即挂断电话。

  林志明说,住院期间,政府提出“私了”,被林拒绝。

  仙女湖区政法委书记敖宇平称,“林志明一直告昌梅生,但调查后发现情况基本不属实,昌梅生想不通所以发生纠纷,林年龄大吃了亏。现在考虑昌坊经济发展,所以要对此进行调解”。

  林志明开始多方投诉,并试图上访。9月2日上午,欧里镇政府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林志明,约他商谈“受伤”赔偿问题,好友昌滕珠陪同前往。

  据昌滕珠回忆,他们在多名政府人员“陪同”下,先在新余市区吃了午饭,又去了仙女湖景区“旅游”,又返回市区吃了晚饭。之后,区领导开始与林志明协商赔偿问题。

  林志明告诉长江新闻记者,与他协商的是仙女湖区委负责人周俊华,赔偿数额是治疗、误工、护理等费用3.7万元,另补偿2万元,共计5.7万元,当时即让他签字确认。林志明拒绝签字,要求“依法处理打人凶手”。

  “度假”

  当晚12点左右,林志明被带到了仙女湖景区新码头一家高档会议度假型酒店。当晚陪同林志明和昌滕珠的政府人员共8人,其中包括仙女湖区委负责人周俊华和政法委书记敖宇平,以及欧里镇6名工作人员。

  参与此次“陪同”工作的欧里镇一相关负责人告诉长江新闻记者,当天开了2个标间,“有人在床上躺着,也有人在打牌”。

  到酒店后的林志明,被要求在“不再告状”的承诺书上签字。场面一度紧张,62岁的林志明突然爬上窗户,威胁要跳下去。

  该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回忆,他们几个听到动静后跑了过去,将林志明拦下。

  周俊华否认了林志明“被度假”一事。

  而敖宇平则称,带林志明到酒店是“协调问题”,“他与人(昌梅生)发生冲突,这种事每天发生无数次,他是被别人利用了,所以不接受调解”。

  昌坊村目前正在创4A级景区,“昌梅生搞旅游开发发挥着巨大作用,但他确实犯了错误,已经被批评、诫勉谈话,组织也要处理”。敖宇平进一步解释称,“构建和谐社会和依法治国要一分为二地看,抗战纪念日阅兵不是还特赦罪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