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晓飞)曾因非法拘禁被判入狱一年的男子李守谦,出狱后当选了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在任期间,李守谦借道路翻修和土地承包先后受贿3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李守谦有期徒刑3年3个月。

  现年51岁的李守谦是北京人,大学文化,案发前是昌平东小口镇半截塔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此前,李守谦曾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00年9月26日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10月17日,李守谦因涉嫌受贿被羁押,同年11月21日被批准逮捕。

  检方指控,2010年,李守谦任职昌平东小口镇半截塔村村委会主任。因该村村内道路及下水管道将进行翻修工程,村民史某(另案处理)找到李守谦希望能将工程承包给自己。李守谦同意后,史某给了李守谦20万元贿赂款。2013年初,李守谦将该村东关地12亩土地承包给村民杜某、刘某,并收受贿赂10万元。

  李守谦到案后供述,2013年春节前的一个晚上,村民杜某和刘某到他家,提出想承包村内的10余亩荒地。李守谦在收下杜某的10万元贿赂款后,代表村里把荒地承包给了杜某,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