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在江西南昌理工学院,有一位班主任私自收走并挪用了至少10名学生3年的学费,在他们毕业后发出假毕业证和学位证。更可气的是,学生们毕业时发现被骗后,学校教务处一名工作人员竟推卸责任,说“把学费给班主任,是你们学生自己傻。”

  学生无条件去相信班主任,在这起个案中,确实“很傻很天真”,但是,学校也对教师负有管理责任,岂容推脱?再说,如果学校不能保障老师值得学生信赖,这样的学校又如何有资格继续教书育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