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锦检宣 见习记者毛玉婷)不少手机用户喜欢珍藏点隐私照片在手机里,一旦手机遗失,就成为定时炸弹。近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手机艳照敲诈案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李冲通过手机艳照向女上司敲诈3万元,因此获罪,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

  手机遗失 遭到敲诈

  余真在一家大型集团成都总部上班。2月7日,她从老家赶到成都,搭乘出租车后发现手机丢了。

  5天后,一名为“傻风”的QQ联系上她,向她索要5万元。

  余真怎么都不会想到“傻风”竟是自己下属。

  “傻风”真名李冲,35岁,在该大型集团外地办事处担任业务主管。

  手机来自卖二手手机的朋友周雄。

  周雄花2千元从一自称是出租车司机的男子处买下手机后,打开手机看到多张同一女子的照片。翻着翻着,他竟看到一张张裸体照片。

  通过照片背景,周雄判断女子和朋友李冲在同一集团上班。出于好奇,周雄发了一张照片给李冲。

  收到裸体照片后,李冲兴奋了起来:“还有没有裸照的视频?”

  接着,一段余真和一男子的性爱视频传了过来。“把这部手机留下来,卖给我!可以向余真卖个大人情!通过这个关系,兴许,可以把我调到成都上班!”

  李冲后来供述,他担心余真知道隐私照片被看了,说不定非但不会把他调回成都,还有可能把他辞掉。最终,李冲决定通过裸照照片敲诈一笔。

  与余真联系上并“商量”好交换价格后,李冲立刻从外地出发,赶到成都,用2千元把手机买下。

  “议价”3万“归还”手机

  第二天,李冲再次联系上余真。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把金额定在3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