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访

  法官民事审理需待刑事部分终结

  经过一上午的审理,因涉及到刑事案件部分,法官表示要向警方核实刑事案件进展后,再考虑是否继续开庭。

  庭后,此案的主审法官林燕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因为李福被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不具备受审能力,因此刑事部分是否已终结,还要向公安机关进行查证。林燕解释称,如果公安机关已终结刑事部分,关于家属所提赔偿,只能由民事法官进行调查并对责任比例进行认定。如果刑事部分仍可继续进行,并且公安机关已将案件移交检方,法院将暂停民事案件部分审理,根据先刑后民的原则,待刑事部分作出判决后再审理民事部分。此外,林燕还表示,该案还涉及到李福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进行赔偿时,其子女作为监护人,也将承担连带责任,下一步将对李福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

  专家限制刑责能力人仍会被追刑责

  被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八旬老人李福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称,李福被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刑法的规定,仍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阮齐林称,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是指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等。根据刑法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阮齐林称,鉴定中所提到的不具备受审能力,可能由于李福现在的情绪、身体、年龄等多方面因素造成,这与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无关联,但考虑到其受审能力受限,追究其刑事责任可能要往后拖,等其符合受审能力后再追责。此外,阮齐林还提到,刑法中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文/摄京华时报记者王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