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琴在守望母亲回家小琴在守望母亲回家

  9月13日16时左右,进贤县南台乡14岁女孩小琴(化名)在家遭到56岁男子于某的猥亵。14日,当地公安机关对于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处理这个案件,公安没有到案发现场勘查,并未依法查明事实,就以行政处罚了结案件,我们家人不服。”28日,小琴的父亲对记者表示。

  14岁少女在家遭猥亵

  事发之后,小琴写下了一份当天情况“自述书”。“自述书”中写道:“9月13日对我来说是一生难忘的灰色恐怖日子。这天下午2点多我在家中看电视,一个陌生人(于某)突然闯进我的房间,说是找我外公。我说外公不在家,请你出去。结果陌生人不仅没有出去,反而嬉皮笑脸挨着我坐下来。我退缩到床头一角落,他又挨过来,并坐在我的身边开始淫污秽语,说我长得漂亮,胸部发育好,并边说边伸手摸我胸部。我用右肘推挤,左手拍打于某的手,但是他并没有收手, 继而掐住我的右手,扯开我的上衣领,把我挤压到床头靠背,伸手到我胸前左摸右捏。我用双手紧抱胸,并张嘴咬于某的手,他这才缩手。”

  “接着他说是跟我闹着玩,摸摸又不要紧的话,并从口袋里拿出100元钱塞给我。我没有接钱,但是他却塞了四次,又乘机捏我胸部。我避开他用被子包着胸部,他就扯开被子开始扯我的裤头,把我按在床上,身子压在我身上一动一动的。这时我的眼泪流了下来,但不敢吭声。他看到我哭了,过了一会儿就起身了。我连打带推地把他赶出门,然后赶紧把门关上。可是大约过了7分钟,他又折回来敲我家的门,看似要强行打开门,还好我把门反锁了,才又一次逃脱了魔爪。”在讲述过程中,小琴告诉记者,于某曾经一度把她脱得只剩下内衣内裤,而他也把上衣脱掉压着自己身上。

  “我是一个留守儿童,那天在家遭到这样的暴行,是我最羞人的事。从那以后,我有些精神恍惚,那个陌生人的阴影挥之不去,晚上睡觉会时常惊醒。而且现在有同学知道这个事情后,对我指指点点,我自己都觉得没有脸面与其他同学玩耍。”小琴哭诉道。

  涉事者被行政拘留7天

  据小琴家人反映,事发当天,南台乡派出所将于某和小琴及家人带到派出所询问调查,但是始终没有来事发现场勘查。“家里被盗报案后,警察都要来现场一趟,怎么出现这种恶性案件后,警察却不到现场仔细调查了解就定案?”小琴姐姐吴亚亚说,“我们质疑南台派出所处理此案有失公允”。

  未到现场勘查,未进行详细调查,当地公安局是如何作出对于某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的?在由进贤县公安局开具的《行政处理决定书》上,记者看到上面 写着:“经调查,于某与小琴聊天,于某言语轻佻,并强行用手摸小琴的胸部,被害人小琴极力反抗,于某在猥亵小琴后离开小琴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 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及《江西省公安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第七十二条,现决定行政拘留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