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赵某供述,2016年2月份的一天,他在自助烤肉店吃饭时与46岁的被害人张某相撞,双方发生口角,赵某对张某怀恨在心。11月12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有事恰好来到被害人居住的小区,无意间认出了张某,因经济拮据,产生了报复张某进行抢劫钱财的念头,于是尾随张某确定了其居住的具体位置。
11月12日晚上9时左右,赵某藏匿在张某居住楼层的消防通道里,当晚12时许,张某一人回家,赵某趁她开门时,从身后用左手拽住她的头发,用刀逼住她的颈部。张某在挣扎过程中,被赵某用刀刺中颈部摁倒在屋内的进门处。赵某抢走张某的拎包后逃离现场,连夜回到通化县西江村家里,第二天早上逃往辽宁省丹东市。
时隔9个月,竟然还能认出曾经发生争执的人从而报复杀人抢劫,让普通人根本无法理解。据办案民警介绍,赵某无固定职业,生活拮据,性格狭隘。据赵某讲,小时候谁曾经欺负过他,他现在都能记得。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抢劫杀人罪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