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失望

  从“包在我身上”到不予立案

  事发当天,当地派出所民警、刑警,村和社区的干部陆续来到病房。邓女士也从他们口中得知,伤害女儿的凶手找到了,让她震惊的是,凶手竟是女儿小学同学黄某,他们俩还在同一所中学同一个年级读书。

  邓女士说,在取笔录等程序结束后,警方和村干部曾表示,一定全力以赴认真处理好这件事。“当时给我一种,放心吧,这事儿包在我们身上的感觉,我总算也宽心了。”

  然而,她没有想到的是,后来当地派出所通知她,黄某年龄不满14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他不用负刑事责任,所以警方无法立案。“民警告诉我可以走法律程序,就是提起民事诉讼,去起诉凶手监护人,让他们经济赔偿。可就算给100万、200万,也无法弥补孩子心灵和身体的创伤!我就一个目的,想让他们孩子坐牢。”

  邓女士向津云新闻记者提供了一份当地派出所开具的、盖有公章的证明。上面明确写道:黄某涉嫌抢劫罪一案,我局认为符合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已于2018年4月4日立案,由孝天派出所承办。另一段写道:因黄某未满十四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五条之规定,已于2108年(应为2018年)4月8日撤案。

  证明落款为孝天派出所,开具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公章为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津云新闻记者找到孝感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采访,对方称,针对此事,他们已经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其他信息不予回答。

  探访现场屋内有拖拽痕迹  黄某“曾来踩点”

  7月2日,津云新闻记者来到邓女士的家中。这是一片还迁房,有的居民还在其他地方有老宅,所以并没有住满。在她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17号楼前的摄像头,以及楼栋内的摄像头,她说,正是这两个摄像头帮助他确认当天孩子走进楼内却“不见踪影”。

  记者又来到电梯间,这里非常黑,仅有一盏需手动开关的照明灯,电梯间对面角落是楼梯间防火门,平时处于半开半闭状态,里面同样漆黑。按照琪琪口述所说,当时害她的男孩黄某就藏在这里。其实事发几天前,她就多次碰见黄某,她随口问黄某来这里干什么,黄某回答:来串门,找朋友。而邓女士到小区物业看监控记录也注意到,黄某在事发前几天多次来到这里。她判断黄某是来踩点儿的,否则不会对这里如此熟悉。

  沿着楼梯,记者随邓女士来到事发现场——401房间。房子里面已经装修好,但这户居民平时不住在这里,所以房间有大量尘土,记者注意到,房间内有大量杂乱的脚印,有的地方还有拖拽的痕迹。脚印集中在一个卧室内,以及客厅内。该卧室地上有两个旧包装箱纸板,上面有疑似大量血迹。琪琪告诉警方,黄某称曾经到这里踩点,沿着楼道窗户爬到401房间阳台,又窜进屋,打开了房门。

  走进这个卧室,邓女士忍不住悲痛的情绪蹲在角落哭了起来。她说,事发到现在,女儿不肯回家,为了照顾女儿她也很少回来,这也是她第一次来到事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