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临时聘用的书记员失误”的理由不成立

  然而司法拍卖建立在《执行裁定书》基础之上,在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三平看来,“临时聘用的书记员失误”不是原因,书记员没有这样的权利。

  中国之声记者查看了三十支水笔拍卖页面上传的执行裁定书,均为邱雷及倪华两位工作人员担任审判长时所作出的裁定,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裁定书》中写到:“被执行人提供了黑色水性笔一支供法院拍卖偿还债务”,在另一起买卖纠纷中,被执行人同样提供了黑色水性笔一支,另外一起执行标的为17.7万元的借贷纠纷中,法院“按裁定书扣押了被执行人所有的水笔一支”。

除1元水笔之外,该法院廉价拍品并不少见

  除1元水笔之外,该法院廉价拍品并不少见

  昨天中国之声记者试图联系两位法官,但电话无人接听。龙子湖区法院宣传部工作人员也拒绝回应关于联合调查的进展。“我们单位天天加班,每天都加班到七点,早晨很早去上班,好不容易有个周末。”这位工作人员对于记者的采访很不耐烦,不愿回应。

  记者发现,除了一块钱的水笔,在该法院的拍卖频道,还上传过5块钱的玻璃杯、塑料桶,10块钱的儿童杯、20块钱的热水瓶、30块钱的旧皮鞋。除龙子湖区法院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法院也存在类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