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冒充网络警察或网监局工作人员,利用人们对“公安网警”的信任,通过多种渠道散布假冒网警、网监局的联系方式,对报警的遭电信诈骗的受害人再次实施诈骗,致使受害人蒙受二次损失。

  受害人谢女士近日被电信诈骗1800元后,情急之下,在百度上搜索“网络警察”,找到一个以警徽作为头像的“网警”QQ号,向“警察叔叔”报案,让其帮助找回被骗的钱,该“网警”当即表示受理案件。随后,该“网警”打电话告知谢女士,已经拦截了谢女士的被骗资金,但由于被害人账户已被冻结,需要谢女士向一指定账户转款才能激活她自己的账户和拿回被骗的钱。当天,谢女士分3次向该“网警”指定的账号汇款共计1.5万余元。随后谢女士与“网警”联系时,发现再也联系不上了,谢女士觉得受骗了,当即报警。

  据警方调查,谢女士转账的资金均被转至犯罪嫌疑人覃某的银行卡,汇款于当日被覃某持卡在工行儋州中兴支行ATM机上取走。随后,警方在儋州市将犯罪嫌疑人覃某抓获。

  海南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一名负责人介绍,目前网上出现的“网络督察局”“网安督察员”“网监局受理中心”均为仿冒网警账号。根据有关规定,警徽属于警用标志,为人民警察专用,社交平台上的个人和组织不得使用警徽作为头像。

  省反诈骗中心提醒:遇到电信网络诈骗,要第一时间拨打110电话报警!不要轻信所谓的“网警”,警方是不会用QQ与受害人联系的。遇对方出示“警官证”,或接到“警方电话”,千万不要盲目信任对方,更不可轻易把个人信息泄露给对方,一定要通过官方途径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