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刑事责任年龄起点是否可行?

  2017年6月,北京市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发布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白皮书》数据显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占14.96%,且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

  2015年6月,广西北海公布一起11岁小学女生遭暴力殴打事件,参与殴打的是7名在校生中有6个是13周岁,未满14周岁。事发后,涉事的七名学生被传唤到当地派出所,处理结果也仅仅是对被害者道歉。

  针对未成年人暴力事件的涌现和犯罪年龄低龄化的趋势,一些专家学者建议将刑事责任年龄起点进行下调,“从14周岁降低至12周岁”,认为如此更有利于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皮艺军认为,下调起刑点的提法,需要对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的成熟状况,例如青春期提前、脑部发育成熟等方面进行大量、严谨的实证统计。佟丽华则指出,下调起刑点只是一种相对简单且草率的选择,要从根本上有效控制犯罪,应当建立更为完备的教育矫正体系。

  首先,应探讨建设处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机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宋英辉也曾感叹,“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中没有少年法庭、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少年警务,就像一个国家的医院没有儿科一样。”

  佟丽华建议,在各省份建立集中的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中心,由司法机关通过一定的司法程序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收容、教育,可能会部分限制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