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公司为何能切割?

  “之所以会存在做了传销还能全身而退的现象,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经销商’的问题。”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说。他介绍称,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中并没有任何规范明确规定直销企业与经销商的关系,也因此给部分非法传销的直销企业留下空间“钻空子”。

  “因为经销商是独立的经营机构与直销企业并无直接关系,一旦出事很难找到经销商与企业关联的证据,相应的直销企业就可以借此脱身,继续做直销的合法买卖。”张新年说。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直销行业专家也坦言,目前直销公司和经销商之间的关系不受直销法规约束,这是监管部门“比较难处理的问题”。在这次权健事件中,他推测权健“可能会讲所有行为都是经销商主体的”。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列举了几种直销企业为规避法律风险时可能采取的措施: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时不发证件、以“优惠顾客”“销售顾问”等名义刻意弱化直销员与直销企业的直接关系,以及在发展下线时不以企业的名义签订协议等。

  “将纠纷的发生归结于他人对品牌的滥用,实则将法律责任切割给下线,从而规避直销企业的法律风险。”李旻说。

  不过,主管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

  2018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直销企业的经销商不得从事直销活动,不得对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不得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商业宣传、推销等活动,不得组织或参与传销。

  意见强调,需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加强督促,对有证据证明经销商的传销行为系按照与直销企业的约定或者由直销企业支持、唆使的,由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罚经销商的同时处罚直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