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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洞无规范设计 改造难度大

A-A+2014年8月25日11:28羊城晚报评论

 

  标准不明 权责混乱

  缺规范

  2006年实施的《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以及2007年实施的《公路涵洞设计细则》都没有具体对涵洞内的照明、排水等设施提出设置标准。

  涵洞是指在公路工程建设中,为了使公路顺利通过水渠不妨碍交通,设于路基下修筑于路面以下的排水孔道(过水通道),通过这种结构可以让水从公路的下面流过。而位于城市内的涵洞,更多承接了公路或者铁轨下方的人群通行,市内的不少涵洞人流通行量达每天数万人,作用堪比人行隧道。

  那么,涵洞的设计究竟有没有一定的规范呢?某路桥高级工程师告诉记者,隧道和市政道路的地下通道在设计上规定得非常细,但涵洞则存在缺失。羊城晚报记者查阅2006年实施的强制性标准《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以及2007年实施的行业推荐性标准《公路涵洞设计细则》,发现其中都没有具体对涵洞内的照明、排水等设施提出标准设置,行业性标准《公路桥涵养护规范》中也未对人行需求方面做出规定。

  在《公路涵洞设计细则》中,倒是对涵洞的尺寸作出规定,要求通道涵洞的最低限度的宽和高分别为4米和2.7米,且要求保证人畜能安全通过,但记者24日寻访的涵洞无一能达标。

  改造难

  高速公路和快速路是全封闭的,一旦建成不易改动,对涵洞进行改造的难度相当大。

  广州环城高速公路从1987年初开始动工建设,陆续分段开通,至2000年才全线竣工。在这个时间段,环城高速以外的区域绝大多数地方少有人居,少有行人横过道路的需求,涵洞同样人迹罕至,京广线下的涵洞亦然。但在近20年间,广州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在这些区域承接了越来越多的人口,涵洞通行压力也日渐增加,过街需求导致的矛盾逐渐显现。

  “必须承认造成涵洞问题最直接的是政府部门的规划和工程设计的不合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城建专家说,市政道路若有大量行人过街需求,临时增加一个平面过街路口很容易,但高速公路和快速路是全封闭的,一旦建成不易改动。此时,对涵洞进行大规模的改造难度相当大,需要政府有巨大的决心。

  谁担责

  十多年来,隐患长期存在,官方至今未透露谁该为惨剧负责。

  夺去7条人命的棠乐路涵洞事故到底该由谁负责,目前官方仍无明确说法。

  据悉,该涵洞的由来是在京广铁路通车后,对原棠涌村(后改为棠涌经济联社)形成村庄分割,由铁路部门、原新市镇(后改为新市街)、棠涌村三方出资建设棠乐路京广铁路涵洞,1999年下半年开工建设,2000年10月完工。涵洞建好后,长期水浸,有关方面曾就此交涉沟通,棠涌村也一度想对涵洞进行改造,最终却搁浅。

  十多年过去了,物是人非,当时设定的各方权属范围、管理协议内容竟然成了历史遗留问题,隐患依然存在,酿成惨剧。

  在白云区政府对该事件的通报中,谈到了“由区水务、城管部门牵头,立即对全区水浸黑点开展隐患大排查”,但却没有透露谁是涵洞的管养单位、谁该为此事件负责。

  这样的涵洞管理混乱的问题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去年湖南女子王岳清在广州被涵洞“吞噬”之后,广州市排水中心曾表态说,广州中心城区内的排水管网大部分由水务部门管理、维护,还有一部分分属道路中心、城管、建设等各种单位管护,而当时事发地为科韵路西侧、北环高速桥下的涵洞,属于环城高速路管养范围,其权属管理单位为广州北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管理之困

  保修期后没钱管理

  一家七口命丧积水涵洞事件,引出了市政设施建设后的移交管理问题。对此,至少两名曾在广州负责市政工程、不愿透露具体姓名的负责人称,广州多个市政工程存在有人建没人管的情况。

  这两名负责人,一名曾负责过广州某区域的路桥建设,一名曾负责建设广州部分地区人行天桥。

  根据这两名负责人的说法,按现有广州市政工程招投标中的合同条款,一个工程完工后,有一年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工程的管养权由建设单位代管。在保修期内,建设单位除了要通过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外,还需要计算工程的管理成本。这样日后的管理单位可推算该工程未来的管理成本,从而做出预算。

  “在广州,市政工程的管养责任,通常会落到区一级职能部门。我们试过将管养责任移交出去,但总有一些管养权移交不走。”负责过天桥建设的人士称,区一级或其他负责单位,或会亲自负责管养,或会将管养权通过招投标方式投标出去,但两者都需要钱,这笔钱需要职能部门向区一级或其他途径的政府财政立项,获得同意后才有钱管养。但部分区一级或其他级别政府财政拮据,批不出钱来,“我试过追过很多次,对方就是说没钱,先不接”。

  “政府说没钱,我们就麻烦了。”负责过路桥建设的人士称,建设单位对于工程的预算款,通常只有工程建设费用和保修期费用,工程竣工和保修期过后就不会另行投资。一旦保修期过后建设单位撤场,如果没有管养单位继续维护,设施就可能破损或者出现其他问题。

  一旦工程被发现问题,需要返修,相关政府单位就会找回建设单位,希望建设单位出面维修。“不找我们,也找不到其他人,因为只有我们熟悉我们建出来的东西。”上述人士称,建设单位遇到该类问题,出于社会责任,还是会出面维修或管理,但长此以往,建设单位也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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