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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扫一扫 18万元瞬间被盗

A-A+2014年3月3日16:14成都商报评论

  随着智能手机普及,二维码成为连接线上、线下的一个重要通道。然而,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二维码传播手机病毒和不良信息,甚至是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财产安全。

  病毒程序植入二维码

  日前,浙江嘉兴汪女士在扫二维码时遭遇了陷阱。在淘宝交易过程中,对方发来一个二维码,称必须扫描二维码才能显示商品信息。汪女士没多想,用手机扫了一下,点了一下链接,可网页一直没有显示出来,再登录支付宝账户时,发现密码已被修改,随后,支付宝、余额宝中的18万元被对方转走。

  据办案民警介绍,汪女士扫二维码点开的链接被植入木马病毒,她的手机“中招”后,支付宝的服务密码被对方获取,随后账户被对方盗刷。

  类似的诈骗犯罪不时在各地上演,消费者损失惨重。如去年11月,福建一对母女在未核实来源的情况下扫描二维码,半小时内手机银行账户被盗刷200多万元;还有一位何先生也被犯罪分子以同样方法盗走152万元。

  公安人员介绍,犯罪分子先将二维码植入病毒程序,编造理由或伪装成商家优惠券等,诱骗受害人扫描,从而获取受害人身份证号、银行账号、手机号码等重要信息,再以短信验证的方式篡改对方密码,将对方账户的资金转走。

  有关案件显示,利用二维码盗刷消费者存款,已成为一种新的犯罪途径,此类诈骗活动有进一步蔓延之势。

  漏洞明显,监管“空白”

  “只要手机上有微信或二维码识读软件,就能任意读取二维码。”灵动快拍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王鹏飞说,二维码在为用户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信息安全方面的漏洞。

  专家介绍,由于技术门槛过低,二维码目前处在“人人皆可制作、印刷和发布”的状态,由此带来的信息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据了解,不法分子在网上下载一款“二维码生成器”(工具软件),再将病毒程序的网址粘贴到二维码生成器上,就可以生成一个二维码,整个过程不超过1分钟。

  业内人士指出,相关部门对二维码的监管也是“一片空白”,注册一家二维码企业并不需要专业资质,制作二维码也没有任何规定,发布二维码也没有任何限制,整个行业处在一种自由化状态。

  “二维码只是一个中介,在‘人人都能制作、印刷和发布’的状态下,是否成为犯罪工具就看掌握在谁的手上。”国际关系学院信息科技系副主任王标说,二维码是否藏有病毒,从外观上无法辨别。

  此外,二维码也成为一些不良信息的传播渠道。记者在网上搜索到一条赢取优惠券的二维码,用手机扫描后,显示的竟是一家色情淫秽网站的网址。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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