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资金需求的支持力度,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减轻借款人购房资金压力。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0月29日出台《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能力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一是明确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例上限及借款人月还款能力的计算公式;二是明确政策解释部门及执行时间。

  《通知》明确,调整借款人月还款能力核定标准,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上限由55%提高至60%。还款能力计算公式:还款能力=家庭月收入×60%-家庭月负债额-家庭月担保额。

  《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通知》执行前已经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不再追溯调整,继续执行原还款能力计算标准。《通知》执行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新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