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王凤)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部署要求,坚决打击生育津贴欺诈骗保行为,维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日前,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组织全省医保经办机构开展生育津贴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围绕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伪造生育证明材料、缴费基数异常及多地参保重复领取待遇等典型欺诈骗保行为开展核查,并于11月18日发布《关于设立生育津贴欺诈骗保问题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相关欺诈骗保情形如下:

  1。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骗保。

  指不法企业批量注册空壳公司,伪造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材料,招揽无业孕妇骗取生育津贴。

  2。伪造证明材料“造假申领”津贴骗保。指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参保,并以他人名义申领生育津贴;通过修改实际胎儿数(如将一胎伪造成多胎)或生产类别(如将顺产修改为难产)以提高津贴额度;伪造或变造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虚构生育事实骗取待遇。

  3。虚报缴费基数“抬高标准”骗保。指不法企业通过虚假申报营业收入,将缴费基数提高到较高水平或至当地上限,招揽无业孕妇至本单位参保缴费,套取差额补贴;利用“新成立单位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资计发津贴”等规定,注册无实际经营的商户违规参保骗取生育津贴。

  4。多地参保重复领取待遇。指不法企业及怀孕妇女利用各地参保信息比对漏洞,在不同地区重复参保缴费并重复领取生育津贴。

  根据工作要求,《公告》公布了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生育津贴欺诈骗保问题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恳请广大参保群众参与监督,如发现以上类似情形,欢迎进行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0898-65370660,举报邮箱:ybc_sbzx@hai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