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全省850多家汽车租赁企业,2万辆租赁车辆,每年可享近2亿元的市场蛋糕。可就是这样一个充满“钱景”的行业,经过10多年“挣扎”,至今仍乱象重重:准入门槛低鱼龙混杂、车行随意定价逢节抬价、车况不佳服务缺失……消费者饱受其害,租赁企业举步维艰,海南的旅游形象也受到严重伤害。 [滚动]

  • 2014年元旦,广西南宁的程国诚一家来海南旅游,为了自由安排行程,程国诚决定“尝一次鲜”租辆车。没想到,一场令人“冒冷汗”的旅程就此开始了。程国诚在海口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宝马越野,开始他的市县自由行,每天租车费1800元。程国诚一家的旅程开始很是顺利,游玩观赏,不亦乐乎。可是第三天到了五指山曲曲折折的山道上时,发动机出故障。但是租车公司却没有提供检测救援。程国诚的失望,正是我省租车行业现状的一次折射。
乱象一:逢节任意抬价

“定价乱的问题其实在租车市场上很普遍。”一租车公司工作人员透露,从租车的价格、合同,到流程,都由公司自行制定,“没有固定标准,也没有指导定价,节假日里汽车租金一般会涨3倍—5倍,时间上也都是至少5天起租,且要提前预约。”海南某汽车租赁公司的一名员工说:“我们都是顾客需要时把车开来,检查好后你直接开走就行。”

乱象三:服务缺失

租赁汽车公司的服务,真是无法恭维。居民住宅小区里的一间办公室里,一张桌子、一台电脑、一位工作人员,这是在走访中发现的不少租赁公司办公场所的真实状况,明显缺乏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岗位人员。而且“很多是挂靠或是临时调用的私家车,企业对车辆根本没有参与实际管理。

乱象二:车况安全难保证

记者深入调查发现,租赁汽车公司的服务,真是无法恭维。一些小规模企业用于自驾租赁的车辆来源多样,其中不少车是私人提供的临时性用于自驾租赁经营的私家车辆。因为缺乏监管,一直以来,自驾租赁车企业只需工商登记执照就可以开门营业了,所以有了租赁车行的“遍地开花”。此外,为了降低成本,一些企业投放了大量车况差、成本低的车辆。

乱象四:承租人权益难保障

“只出租车辆、不提供驾驶劳务”一直以来是国家规定的、不冲击其他营运车辆的自驾租赁车的基本经营方式。记者走访中却发现这一规定早被公然打破。同时,承租人在租赁车辆时,签订的合同中双方权益不对等,发生纠纷时,承租人往往投诉无门,只能独自承担损失。

诊断一:缺乏政府有效监管 企业只能抱团取暖

汽车租赁业内一份调查显示,在海南自驾租赁车行业,尽管有年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的大型租赁企业,但多数是营业额5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年营业额超50万元的企业的行业排名可进前30名。在没有政府部门管理的状态下,大大小小的租赁公司只能“抱团取暖”。

诊断二:罚款多保费高缺管护常遭骗

1.承租人自驾行为难监管,违章成本由租赁企业承担。 2.租车人对租赁企业发出诸多疑问的同时,租赁企业也同样面临发展困惑和难解的苦恼。 3.承租人违章企业代受罚每年吃掉营业收入10%

诊断三:车辆3年即需更新 保费太高难以承受

租赁车业本身就是高投入、高风险、低利润的一个行业,正规租赁公司一般车辆3年左右就要更新、淘汰,从业企业普遍看中的是未来发展前景。2.目前海南保险公司为租赁企业开出的保单费率,普遍是私家车的2倍以上。也就是说,如果市民一辆普通私家车的全保费是3000元,那么作为租赁公司的用车,保费可能高达6000元。也是海南租赁公司经营成本压力大的又一症结

药方一:立法欲破顽疾

  如今,随着散客增多,海南自驾租赁车越来越走俏。自驾租赁车行业是与旅游最密切相关的行业之一,其自身及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不仅影响到自驾租赁车行业的发展,更影响到我省国际旅游岛的建设与形象。立法,无疑将会给自驾车租赁行业带来曙光。

药方二:亟待立法破管理“真空”

1998年,原国家计委、交通部联合颁发了《汽车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当时,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和省物价局相继颁发《海南省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汽车自驾租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04年,因与国务院颁布实施的《行政许可法》规定有相抵触的内容,国家和海南省均相继废止上述规定。自此,我省自驾租赁车行业管理出现“真空”,交通运输部门也不再对汽车租赁实行审批和监管,汽车租赁经营者凭一纸工商登记执照就可营业。 目前全国已有近30个省、市相继出台自驾租赁车的地方性法规。

药方三:将汽车租赁与旅游“打包”发展

面对行业乱象,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周文雄在日前省人大召开的立法计划可行性研讨会上坦言,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对汽车租赁市场进行规范和约束,这是规范自驾租赁市场的根本途径。

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在起草《海南省自驾租赁车管理条例(草案)》时,将目前社会关注的一些焦点问题列入起草大纲。

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吴凡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培育租赁市场的同时通盘考虑旅游市场,自驾租赁车行业应充分挖掘自身优势,与汽车生产商、销售商、维修厂、金融业、保险业以及旅游业等建立更紧密联系。也应当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推行规模化和连锁网络化经营,提升汽车租赁品牌建设。

希望政府可以担负起监管责任

 规范自驾车租赁市场“迫切希望政府担负起监管责任,在法律上支持正规的租赁公司,打击非法租赁公司。对于未来进入该领域的租赁企业,建议主管部门不要采用审批制,而采取备案制;建议我省成立驾驶员服务有限公司,培育代驾市场。”

希望政府给予企业以灵活的政策

 从企业具体经营层面提出建议,“希望政府能够发挥对这一行业的调节作用,并给予企业以灵活的政策,但不要用重重的锁链将企业‘绑’住,比如在对租赁汽车的采购和品牌选择上,应尊重顾客选择需求的多样性,尽量不采取单一的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