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临高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曹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文违反政治纪律,与行贿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群众纪律,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用途改变、工程项目承揽、房地产项目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曹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对抗组织审查,漠视群众利益,生活腐化堕落,公器私用,大肆敛财,与商人、下属交往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成为亲朋好友和特定关系人的“摇钱树”。曹文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曹文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临高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来源:海南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