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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渡江污染排档长期无人查 环保食药监应负责

A-A+2013年9月4日08:03人民网-海南视窗评论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9月4日电(记者吉羽)近段时间,人民网海南视窗持续关注了海口南渡江西岸22家污染餐饮店存留问题。9月3日,人民网海南视窗通过深入调查,曝光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长年行政乱作为、行政不作为,是所有无证经营的污染餐饮店生存及壮大的主要原因。当天,海口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出回应,琼山区环保局、琼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对不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负责。

  海口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海口市响应中央及海南省工作精神,制定了完善的《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强调了“对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取缔,绝不姑息。”明确了各部门开展这项工作的各自职责:对须取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行政许可方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未取得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无证经营行为(不论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由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

  由于餐饮业须取得区环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以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因此,根据《意见》要求,琼山区环保局、琼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履行日常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行政职能。

  另据海口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意见》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巡查中发现涉及行政许可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在5日内及时通报行业管理部门,配合其做好查处取缔工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工商部门曾多次发现南渡江边存在无证无照餐饮店,并将情况抄送至琼山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醒及时予以查处取缔。但琼山区政府均以各种原因为由,没有履行行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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