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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分类处理违建 占用耕地违建将公告予以拆除

A-A+2013年10月23日07:42南海网评论

  南海网海口10月2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高鹏)10月22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相关部门获悉,9月23日至10月22日,海口市各区各部门共出动两万多人次,拆违面积达89.89万多平方米,其中秀英区拆除24.4万平方米,龙华区拆除21.9万平方米,琼山区拆除20万平方米,美兰区拆除22.8万平方米,桂林洋拆除0.8万平方米。四个区均提前完成九、十月份拆违任务。

  强化土地管理,打击各类侵占土地行为

  由海口市国土局牵头,成立土地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国土整治实施方案。全面组织清理海口市近三年违法违规用地。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土地违法案件共1421宗,涉及违法建筑面积123.75万平方米,其中工厂、仓库554宗,违法建筑面积88.36万平方米(部分已拆除);私宅867宗,违法建筑面积35.39万平方米(属2011年度和2012年度执法涉及的农宅)。

  对今年1-8月份,海口市的土地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清理。根据从国土部取回的今年1-8月份遥感数据,委托省国源勘测院提取数据成果,共有919宗土地变化图斑。目前,海口市国土局正组织人员进行外业调查和测量,对涉及违法用地图斑,特别是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图斑,将公告予以拆除。

  到目前为止,海口各区共拆违行动17次,拆除国土违法类的违法建筑面积约25.1万平方米。

  出台政策,解决居民住房合法化

  从2004年4月起,海口市政府决定在主城区内不再审批私宅新建项目,逐步控制旧城区居民点开发量。此举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私宅建设量,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个人私宅建设问题,出现了较为突出的私人违法建设问题。

  对此,海口市高度重视私宅的建设与管理,一方面,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另一方面,结合实际,2012年3月出台了《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通过立法规范和加强私宅的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出台,改变了以往只堵不疏的局面,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宅报建,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个人切身利益,引导和规范个人有序建设住宅,保证规划的实施,完善城市功能,对改善主城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城市面貌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暂行规定》有效期只有1年,今年4月到期。

  为了满足社会需求,解决广大市民因门槛过高无法建设问题,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在不改变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制定目的、主要内容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门槛,《暂行规定》延期一年。

  出台违法建筑分类处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

  海口市目前违法建筑存量较多,成因复杂,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及拆除违法建筑与保障当事人基本居住和生活的矛盾突出。在严厉打击违法建筑的同时,为保障民生,防止社会资源的浪费,由市容委与市国土局、市法制局组成联合起草小组,于今年7月开始着手起草《海口市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暂行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参考了外省的经验做法,经8月29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出台了《海口市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暂行办法》。

  对现存违法建筑进行分类处理,把现存违法建筑处理分为“全部拆除”、“局部拆除”、“暂缓拆除”三类。

  对存在占用基本农田、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未经批准非法侵占土地等规定情形和骗取补偿、小产权房的违法建筑进行全部拆除;对在原有建筑物上改建扩建、未按规划许可建设等规定情形的违法建筑进行局部拆除;对规定情形内为满足基本居住和生活保障建设的一户一宅违法建筑暂缓拆除。

  建立联合查处机制,从源头控违

  为了从源头控制违法建筑,海口市容委联合市住建局、工商局、质监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违法建筑提供商品混凝土的通告》,制定了《分片包干查处向违法建筑提供商品混凝土行为工作方案》,实行分片包干,严查违法提供商品混凝土行为。8月对巡查中发现向违法建筑提供商品混凝土的远大、明磊、晋业三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对其生产设备予以查封并向社会公布处罚结果和执行情况。

  海口市工商局认真排查以违法建筑作为经营场所并已核发营业执照的经营户,按照规定责令其限期办理地址变更或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一律吊销营业执照。各级登记部门在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地址变更登记业务时,如发现以违法建筑作为经营场所,则不予核准,到目前为止,已对962家经营户进行排查,责令整改户数35家。

  整治工作中,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南渡江沿岸22家经营户中有涉及以违章建筑作为经营场所的问题,已对其中的四家经营户责令拆除,另外18家经营户已办理注销登记,对以海口市龙桥加油站后面的违法建筑作为经营场所的搅拌站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业整顿,拟对其罚款20万元。到目前为止,对52户以违法建筑为经营场所的申请不予核准办理营业执照。

  建立奖惩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从2013年开始,海口市对四个区打违工作进行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各区拆除计划完成情况、各区新建违法建筑控制完成情况、督查督办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四个区在全市绩效考评的成绩中,与干部任用、责任追究相挂钩。

  根据“城市管理年”活动的要求,为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在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海口市监察局将在全市开展一次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清查工作(简称“两违”专项清查工作)。

  专项清查工作对象覆盖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共产党员及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共产党员以及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干部,重点对非法交易土地、非法改变土地性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非法获取拆迁安置补偿等9种行为进行清查。

  2013年底拆违128万平方米,落实“零新建”

  海口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年度月计划大力推进,全面完成年底128万平方米的拆除违建任务。力争年底完成海口市的地理信息航拍工作,在入库上图的基础上摸清底数,制定海口市防违控违的管理办法,层层签订落实责任状,把“零新建”落到实处。

  相关部门加快相关产业规划编制完善,对历史遗留的产业问题研究出台政策,如目前的南海大道、滨江路4S店、物流、仓储等问题,做到合理处置。

  进一步降低私宅报建门槛,推进私宅备案制度。对符合一户一宅、乡村规划、在宅基地范围内的个人私宅实行备案制度,出台海口市私宅建设备案管理办法,由区级政府具体实行。

  组织四个区及市国土、规划、住建、环卫等部门,研究打违后的管理工作,如垃圾清运、土地收储等,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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