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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实施后 海南旅游购物如何走出迷局

A-A+2013年10月23日15:07海南日报评论

外国游客在特产店里挑选贝壳。 记者 张杰 摄 外国游客在特产店里挑选贝壳。 记者 张杰 摄
游客在选购水果。 特约记者 蒙钟德 摄 游客在选购水果。 特约记者 蒙钟德 摄

  火爆的黄金周里,往日热闹的旅游购物店却放了一个冷清的长假。曾经让游客、旅行社、购物点抱怨、纠结不断的旅游购物,在《旅游法》实施的大背景下,面临着一次全新的挑战。

  今年国庆《旅游法》正式实施,一度让旅行社趋之若骛的购物成了不敢触及“红线”,往日热闹的旅游购物店在国庆黄金周里却放了一个冷清的长假。

  旅游购物店,进还是不进?旅游购物,买还是不买?曾引发最多非议的旅游购物,在《旅游法》正式实施后,加速了原有购物模式的终结。如何适应新形势做出调整转型,成为摆在各大旅游购物店面前的一大难题。

  游客直喊购物难

  《旅游法》第35条明确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尽管有‘但是’,但现在大家都抱观望和谨慎的态度,组团社更是态度坚决要求对购物点一刀切。”岛内多家旅行社老总坦言,由于国家并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大家对“双方协商一致”、“旅游者要求”等在理解上存在差异,宁愿放弃。

  导游谈“购”色变,过去一直抱怨被迫进购物店的游客,现在反而是投诉“导游不带大家去购物”。来自上海的游客张先生抱怨,其实只要购物店的东西质量保证,不是天价和欺诈都可以接受,毕竟出来玩一次不容易,不带点东西回去很遗憾。但导游担心因此被处罚,任凭游客恳求,还是不敢越雷池半步。

  “如果导游带团去了行程中没有的购物店,没有收入还要担当责任和风险,游客购买商品一个月内出问题还要解决,导游当然不愿意去。”海口市导游协会会长杜思思说,希望能够尽快给导游一个执行参考规范服务标准。

  “正常的佣金与回扣、商业贿赂应该是两回事,但现在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出来告诉大家怎么做,未来究竟怎么办,大家心里都没底。”海南春晖椰子加工观光基地总经理陈凯坦言,其实基地的商品由于是厂价直销,即使是给了旅行社或导游佣金,销售价格仍然比普通超市要低。

  旅行社购物店都“迷茫”

  在《旅游法》正式实施前,三亚几大水晶销售店都大幅下调了价格。无论是旅行社还是购物店,都知道过去的操作模式已经不可能再继续下去了。但今后该如何操作,大家都很迷茫。

  “现在海南独立的购物店尽管每天还坚持开门,但基本上没有客人了,整个旅游购物行业基本上已经属于停业状态。”省旅游协会购物分会会长、三亚铂莱晶工艺品公司总经理饶鸿翔说,现在对旅游购物企业是一个艰难的时期,一方面没有业务了,同时又要维持员工的生存。“我们希望能够在政府的指导下,合法、合理地阳光化经营。”饶鸿翔说。

  面对《旅游法》的到来,省旅游协会购物分会要求会员在10月1日到10日全部下调产品价格,对散客、团队实施统一价格,对旅行社和导游不再给予返佣。希望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能够逐步向社会化购物转型,避免出现旅游购物市场休克。

  据统计,海南包括水晶、珍珠、竹炭、特产、贝艺、椰雕、茶叶、丝绸、厨具及免税品等十大类商品的旅游购物企业共计36家,从业人员数千人。

  海南品香园公司董事长庄洽元坦言,《旅游法》没有出台前,旅行社和购物店存在乱象,现在旅行社和旅游购物企业都要转变发展模式,要公开承诺不价格欺诈,不销售伪劣产品,不强买强卖,做到规范化,让旅行社、导游、游客、企业都安心。

  “旅游是让游客快乐,购物为什么就成了洪水猛兽?”省旅游协会购物分会秘书长张琦认为,《旅游法》最核心的问题是告诉客人知情权,如果购物店的东西高于市场,就是价格欺诈,游客有权不去。“转变购物方式和模式,不仅购物行业需要合理规范和规划,更希望能够得到政府的指导。”张琦说。

  协会自律转变模式寻出路

  “《旅游法》不是要打击旅游购物,而是打击购物行为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让旅游购物走向规范。”省旅游协会秘书长王健生呼吁,旅行社、导游、旅游购物企业三方都需要在新的发展背景下,思考如何构建新的发展模式。建议在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和省旅游协会的监督下,三个行业的协会出面协商新的发展模式,大家现在应该站在游客的角度,更多关注旅游商品的开发,而不是像过去一味搞价格竞争甚至零负团费。

  “在《旅游法》实施前,零负团费的模式就已经开始走不下去了,海南不少主流旅行社产品都在更新换代。”海南航空国际旅行社总经理闫满胜说,购物和景区加点的返佣比例过大,是造成零负团费的根源和土壤,《旅游法》对海南是一个利好消息。“希望旅游购物市场走向成熟和正规,而旅行社作为中间商,通过服务赚取服务费,让佣金合法化。”

  省旅游协会购物分会近期已经通过签订行业自律公约方式,希望推进购物点向社会化购物转变,同时提出“十个坚决”,其中包括坚决向社会公众开放、坚决杜绝价格虚高、坚决实行市场同类商品正常定价等,并承诺不给导游、领队及司机任何回扣,30天无条件退货。而且提出由旅游购物企业向省旅游购物行业分会交纳一定数额质量保证金,由分会对旅游购物投诉先行处理和先行赔付。(记者 杨春虹 通讯员 吴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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