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清查共产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两违”问题】
领导干部参与“两违”一律停职
近日,商报记者从海口市纪委获悉,11月8日,海口市部署开展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问题专项清查工作,组织申报和清理共产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交易土地、非法改变土地及建筑物使用性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从中牟利等行为。
据悉,清查对象有: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共产党员及工作人员,村(居)委会的共产党员,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清查内容:一是以本人名义或借用他人名义非法交易土地的;二是以本人名义或借用他人名义非法改变土地、建筑物使用性质的;三是以本人名义或借用他人名义实施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四是以出资、入股或借款等形式,参与或资助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五是以出资、入股或借款等形式,以建房为目的,参与农村集体土地非法交易的;六是以出资、入股或借款等形式,非法租用农村土地实施违法建设的;七是买卖违法建筑以获取拆迁安置或补偿的;八是内外勾结或弄虚作假致使违法建筑获取拆迁安置或补偿的;九是其他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清查工作分自查自纠、清查核实、集中处理三个阶段实施,从11月1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海口纪委监察部门表示,将对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严肃查处。对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申报参与“两违”并主动拆除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拆除违法建筑的,从轻或免予党纪政纪处分;在自查自纠阶段不主动申报、经查实参与“两违”的,出面说情、打招呼或以其他方式干扰、阻挠“两违”专项清查工作,以及顶风违纪违法特别是城市管理年活动开展以来参与“两违”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属于领导干部的,一律按照有关程序先予以停职,再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从重从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了解,海口将组织巡查小组,开展监督检查、调查核实等工作,确保清查工作协调有序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结束后,市纪委监察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两违”问题的查处工作,组织明察暗访或巡查,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保持严肃查处“两违”问题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