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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计生委称单独二胎得等 政策生效前生二胎违规

A-A+2013年11月19日14:45国际旅游岛商报评论

  原标题【省计生委:“单独二胎”还得等等】

  海口市民生二胎与否“因龄而异”

  日前,《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宣布我国人口与生育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二胎(一般来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国家的二胎政策终于在喧嚣中尘埃落定,一时间国人都在讨论要不要生二胎。而生与不生,这个问题对于海口市民来说,答案却是“因龄而异”。

  海口市民是否生二胎各年龄段观点不一

  早在3个月前,商报记者就曾在海口街头随机采访了60多名市民,询问市民对国家放开二胎政策的看法,采访中,超过七成市民表示赞成。现在“单独二胎”政策出台后,记者有选择性地采访了20位育龄妇女,发现普遍存在“年龄四字出头不生,三字出头想生,二字出头怕生”的现象。

  家住和平南路的刘女士今年40出头,丈夫是独子,两人19年前生下一个女儿,符合国家“单独二胎”政策条件,但对于是否生二胎她给了否定答案:“以前年轻的时候带我女儿都觉得累,现在年纪都这么大了,哪有精力再养一个,我还是等着当姥姥吧。”记者采访到的几位年龄在40岁左右的市民都表示自己不会再要二胎了,除了高龄产妇生育危险外,精力不够是她们普遍的顾虑。

  32岁的符女士却盼着“单独二胎”政策赶紧落实,早点给自己5岁的儿子生个小妹妹作伴。“我自己就是独生子女,从小就羡慕别人有兄弟姐妹,我儿子平时在家只能一个人玩,要是能再生一个给他作伴就好了。”与符小姐有相似想法的不在少数,都抱着再生个孩子给老大作伴的想法。

  今年24岁的林静正准备走入婚姻殿堂,她早早就跟丈夫说好,不管生男生女,都只生一个。她告诉记者,现在生育的成本太高了,勉强养两个孩子还不如将所有的精力花在一个孩子身上,好好培养。

  省计生委政策生效前“单独”生二胎仍违规

  为了解我省“单独二胎”政策的落地情况,记者采访了省计生委的黄书栩处长,黄处长表示,“单独二胎”尚未在我省落地实施,具体实施时间仍需等待。但我省的生育政策会跟着国家走,等国家的政策落实之后,省里再根据我省情况讨论上报,经国家通过才能实施。他特别提醒,目前我省生育政策仍未变,“单独”夫妇若在政策改变之前生育二胎,也属违规。

  据了解,在新政策未落地的情况下,目前我省育龄夫妇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可育“二胎”:1.经省或者社区的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2.离婚后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协议或者依法判决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的家庭无子女的;3.丧偶后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4.经县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鉴定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5.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一方为独生女的;6.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农村居民在提前申请的情况下则普遍允许生育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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