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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教育改革时间表公布 9月1日前出台新高招方案(3)

A-A+2014年3月18日07:52南海网评论

  ①提请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或常务会议研究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②研究起草推广学区制(试点)的指导性意见,选取1-2个市县开展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试点工作。

  ③启动思源学校拓展项目2期工程,由第二期6所思源学校“1对1”模式托管一批农村薄弱学校。

  ④调整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我省课程方案。

  ⑤选取1-2个市县开展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试点工作。

  ⑥启动对海口市琼山区、三亚市、昌江黎族自治县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评估。

  ⑦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到2014年底为全省1251所完全小学和647个教学点接通宽带网络(10M和6M)光纤,所有完全中学接通100M宽带网络,所有初级中学接通20M宽带网络。

  ⑧加快“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步伐,75%的中小学教学班级配备“班班通”设备。

  ⑨加快“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普及和应用,中小学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教学研修活动的人数达50%。

  ⑩完成省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各种应用功能,并接入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家教育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无缝对接,确保各类数据完整、准确,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加快学校、教师和学生(家庭)三大基础数据库建设,争取20%的学校实现学校情况、教师档案、学生学籍等数字化、网络化管理。

  (2)2015年改革事项

  ①对海口市琼山区、三亚市、昌江黎族自治县标准化学校建设进行评估,完成省级评估验收。

  ②启动思源学校拓展项目3期工程,由第三期8所思源学校“1对1”模式托管一批农村薄弱学校。

  ③启动对海口市秀英区、五指山市、澄迈县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评估。

  ④基本完成“宽带网络校校通”和“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任务,同时配备满足教学需求的各类信息技术终端设备,建成人人可享优质资源的信息化学习环境。

  ⑤中小学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教学研修活动的人数达70%。

  ⑥全省50%的学校、教师和学生(家庭)基础数据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管理。

  (3)2016-2018年改革事项

  ①对海口市秀英区、五指山市、澄迈县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评估,完成省级评估验收。

  ②启动对万宁市、陵水黎族自治县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评估。

  ③对万宁市、陵水黎族自治县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评估,完成省评估验收。

  ④启动对定安县、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评估。

  ⑤对定安县、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评估,完成省级评估验收。

  ⑥启动儋州市、东方市、白沙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标准化学校建设。

  (六)搭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平台,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改革目标

  统筹各层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扩大高职院校中的中职毕业生生源比例。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对职业教育人才的需求,建设一批中职、高职和应用型本科之间相互贯通的、毕业生具有一定就业竞争力的重点和特色专业。

  2.改革内容、措施

  (1)推动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试点开展“3+2”分段、五年一贯制、“3+4”分段等多种类型的招生改革,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继续开展对口自主招生,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选拔方式和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免试就读高职院校工作制度。

  (2)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互贯通与衔接的职业人才一体化培养“立交桥”。建立行业企业参与的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3)加强教育教学改革。遴选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教育教学专业带头人及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联合成立省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人才培养规格、梯次和结构,共同制订专业建设标准、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标准,构建不同层次职业教育之间相互衔接、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相匹配的课程体系。支持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联合开展专业建设,建立相互之间的教师互派和定期互访制度。

  3.改革进度安排

  (1)2014年改革事项及预期目标

  ①完善和适度扩大五年一贯制培养。

  ②试点中高职“3+2”连读。

  ③试点中高职“3+2”分段培养。

  ④试点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

  ⑤试点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

  ⑥试点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

  ⑦完善“3+x”分段培养模式。

  (2)2015年改革事项

  ①进一步完善和适度扩大五年一贯制培养和“3+x”分段培养模式。

  ②继续试点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和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

  (3)2016-2018年改革事项

  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和适度扩大五年一贯制培养、“3+x”分段培养模式。

  (七)推进高校分类管理,实施高校特色培育工程,促进高等教育办出特色

  1.改革目标

  探索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完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充分发挥高校能动性。实施高校特色培育工程,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专业点,有效克服我省高校办学同质化明显、内涵不足及特色不显等问题。

  2.改革内容、措施

  (1)推进高校分类管理,建立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分类管理体系。

  (2)完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制订《海南省高校章程管理办法》,加强高校章程及制度建设,促进学校加快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3)实施高校特色培育工程。制订“海南高校特色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周期和成效以及相关评审、验收标准。

  3.改革进度安排

  (1)2014年改革事项及预期目标

  ①启动国内高校分类管理现状调研,形成海南省高校分类管理初步方案。

  ②指导各高校加快章程建设,完善章程评议核准程序。

  ③制订“海南高校特色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周期和成效以及相关评审、验收标准。启动第一批次院校建设工作。

  ④实施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卓越教师、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法律人才等教育培养计划。探索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

  ⑤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

  (2)2015年改革事项

  ①促请出台《海南省高等学校分类管理条例》。

  ②要求高校提交发展规划至省教育厅备案。

  ③实现所有高校制定并颁布高等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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