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拟将高危行业的渔民纳入工伤保险范畴,渔民工伤治疗不封顶报销,死亡有赔偿还有抚恤金养老养小,然而政策动议一年多,迟迟未落地———工伤险何时为渔民套上“救生圈”
-本报记者张惠宁
海南有数十万海洋渔业从业人员以及海上民兵,这是高风险职业,我省海洋渔业近年平均每年约有20人死亡,100多人受伤。
我省开始酝酿一项具有突破性的社会保险改革,拟将他们全部纳入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范围。
一旦落地,渔民工伤治疗费用将可全报销,工亡除了赔偿,工伤保险基金还将替工亡人员赡养父母送终,抚养幼儿至成人。然而,是改革,就存在难度。政策动议已有年余,省里有关部门多次调研,相关草案历经7次修改,至今尚未落地,难在哪?
“人一旦失去孩子,这痛也就到头了。这种痛是融进血液里的,所有语言都无法安慰。”这是一位失去孩子的母亲痛彻心肺的话。
临高调楼镇龙楼村50多岁的谢兰珍很不幸,她在同一天内,同时失去两个儿子。
丈夫去世早,她含辛茹苦养大两个儿子。一个29岁,一个32岁,双双在2010年11月2日发生在文昌七州渔场附近的海难中殒命,当时船上14个人仅一个人逃生。
谢兰珍的两个儿子都没能回来。这残酷事实,如晴天霹雳,将一个开朗热情能干的母亲,打击成了一个目光呆滞的“木头人”。在谢兰珍家,记者看到这位母亲长久地蹲在地上,一言不发,只是机械地一遍遍抹去脸上的泪水。
失去两个儿子,谢兰珍仅拿到7万元赔偿。一个儿子没成家,另一个儿子丢下8岁和6岁的两个幼儿。儿子死了,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断了,谢兰珍和儿媳一家四口只能靠给人织渔网和低保生活,日子过得很艰难。
“这个家怎么熬呀,谁能帮帮他们。”龙楼村一位老村干部叹息道。
“如果这个家有工伤保险,那情况就大不同了呀。”退休的省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处副处长王晓娜说。
为什么要将渔民纳入工伤保险
渔民一旦遭遇事故往往就是家破人亡
将海南渔民纳入工伤保险的念头,源自王晓娜2012年赴京参加一次全国性工伤保险会议所看到的一份材料。
“那份材料显示,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平均风险是二类风险单位为主体,占59%。我回来后查了海南的情况,发现海南工伤保险是以低风险单位为主,一类风险单位(低风险)占64.4%。”王晓娜说,与此对应的是,海南工伤保险基金逾7亿元的滚存结余。
据省社保局数字,截至2013年底,海南省工伤保险基金历年滚存结余已达7亿多元,省本级工伤保险基金仅去年就结余5000万元,累计滚存结余达3亿多元。
“我省工伤保险基金低风险和结余量大的优势,让我们有条件把更多高风险行业纳进来。做为海洋大省,海南的高风险行业无疑是海洋渔业。”王晓娜说。
既然工伤保险基金结余量大,那么能否把渔民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呢?
王晓娜为此特意到临高渔村调研,这次调研也坚定了她的想法。
“到了临高新盈镇渔村,男人们全都出海了,村里全剩女人,从奶奶、婆婆、媳妇到孙女。说起工伤保险,一女村民抬起手臂问,‘这个能赔多少?’她的手臂上累累‘离断伤’,这是因为用力拉网被割出的伤。”王晓娜说。
“家里男人出海挣钱,我们女人在家提心吊胆,天天祈祷。”一名坐在家门口织渔网的妇女告诉记者,“千万不能出事,一出事,这个家也完了。”
将渔民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意义重大。
渔民没有土地,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上作业,自然风险非常高。一旦渔民遭遇海上事故,家庭往往就是人亡家破。因为失去了家中的顶梁柱和经济来源,家里的老人和子女将无所依靠。将渔民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从制度上对渔民给予保障,对稳定壮大海洋产业劳动队伍,促进海南海洋产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王晓娜的这个提议,立即得到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很快,探索将渔民纳入工伤保险的决定被写入2013年《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里,成为2015年前我省人社系统要落实的10项改革之一。
制度建设上的先进,让海南工伤保险具有区别于其他省份的优势。
我省是全国第一个实行社会保险地方立法的省份,1993年,海南省人大就出台了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三个条例。打破“身份”界限,从省长到打工者都参加了社会保险,这在当时是举国瞩目的新闻。而且,海南不仅是全国最早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省份,而且还是最早解决制度前“老工伤”的省份,最早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省份,最早实施工伤预防的省份,在全国一直保持领先优势。
现在海南工伤保险有7亿多元的基金结余,主要得益于我省高风险企业少和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即使现在一分钱也不收,也能保持基金支付五六年,这样得天独厚的基础条件在全国是不多见的,这为接纳海洋渔业这样的高风险行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工伤保险能保渔民什么
不仅有赔偿还有抚恤金养老养小
王晓娜算过一笔账,作为国家从业人员五项保险之一的工伤保险,如果能覆盖渔民,万一发生意外,渔民家庭就不会像以前那样无助了。
为什么这么说?工伤保险能为渔民带来什么样的保障呢?
按照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如果发生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全部报销,上不封顶。因工伤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付生活护理费,一至四级伤残的每月发放伤残津贴。渔民不用再担心没钱治疗,今后的生活也有了保障。
如果渔民不幸工伤死亡,按工伤保险规定,赔偿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标准计算,在2014年,这个数字达到每人53万元。而家属的生活也有保障,不会出现老无所依的悲剧。对于以工亡人为经济来源的老人和小孩,工伤保险基金提供供养亲属抚恤金,替工亡人员赡养父母送终,抚养幼儿至18岁成人。
假如谢兰珍能享受到这个政策给予的保障,他们一家海难之后的生活就不会如此艰辛了。
按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事故赔偿标准,两个儿子遇难,可获得超过100万元的工亡赔偿。另外,谢兰珍和两个孙儿还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她本人可以领到去世,她的两个孙子可以一直领到18岁,“供养亲属抚恤金每月也有1000多元。这样,她这一家人每月就有三四千元的固定收入了,那情形就完全不一样了。”王晓娜说。
“海南的工伤保险没有身份界限,从省长到打工者,享受一样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住院都有一天50元的伙食补贴,同命同价,这个标准是全国最高的;省级统筹后,也没有了地区差异,不管是在临高还是海口,发生工伤后的待遇都一样。”海南省人社厅社保三处工作人员陈五洲说。
目前,海南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发展到123.3万人,累计保障工伤职工2.5万人,支出工伤保险待遇6.4亿元。
动议一年多为何还不出台
落地还须冲破“身份”等层层障碍
难点1:没有用人单位怎么参保
渔船几乎全是私人的,方案大胆冲破“底线”,让渔民以个人身份参保
我省拟将渔民纳入工伤保险的消息传播出后,渔民很是期待。
“这件大好事,调研来调研去,为什么迟迟不落地?”4月,记者在渔业大镇临高县调楼镇调研采访时,调楼镇专职人大副主席黄瑞永不解地说。
为此,记者近日特地采访省人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