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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铁饭碗” 海南省部分事业单位已实施合同制

A-A+2014年7月4日07:52海南特区报 评论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一时引起广泛热议。近日,记者从省编制办综合处获悉,目前我省各类事业单位有6000多家,部分事业单位已实施合同制。

  “新来的员工都要和单位签合同。”海口龙华区一家医院人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老员工签订的则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海口市大同路一家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称,他们参照公务员的管理方法,目前还没有签劳动合同。

  据悉,目前我省各类事业单位有6000多家,签合同和缴社保等相关事宜由人社部门负责。记者从省人社厅市场处了解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前,,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记者 罗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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